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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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以贯彻落实鲁办发[1996]14号文件为重点,依法加强了对农村宗
教事务的管理。对全市240处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年度检查,有239处合
格, 对1处不合格的停止其活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
宗教政策、法规教育,举办了5期培训班,740人次参加了培训,《齐鲁宗教》刊
登了这方面的经验。及时、稳妥地依法查处和打击了违法、非法宗教活动;对全
市乱建宫观庙宇和露天佛像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妥善处理了
2起宗教房地产遗留问题。 宗教自养和对外交往有了新进展,宗教团体捐款近万
元助学扶贫,临朐县爱德医院、寒亭区高里诊所、潍城区三自商店、天主教三德
旅社等社会服务事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实现营业额164万元,比上年增长5%,
实现利税17.2万元。年内有1名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赴麦加朝觐,1名基督教牧师随
团出访菲律宾,接待了来自菲律宾、美国、乌干达、新加坡等国家和香港特区的
宗教友好人士3批35人,宣传了潍坊,广交了朋友。

(宋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