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王洪民 资料库:潍坊年鉴库 章节:潍坊年鉴199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5/article/67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5/article/67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王洪民  青州市东夏镇王家村人。1978年1月28日生。1994年7月初中毕业。
1994年8月到东夏供电所电修厂当临时工。 1996年10月21日,王洪民为抢救落水
少女,不顾个人安危,跳入3米深的弥河水中,而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王洪民从小学到初中,一直品学兼优,上初中第一年就入了团,是学校的优
秀团员。他在东夏供电所电修厂工作两年,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12月26日,青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大会,命名表彰舍己救人好青年王洪民。
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王洪民为革命烈士,共青团山东省委、共青团潍坊市委、共
青团青州市委授予王洪民“优秀共青团员”称号。青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
广泛开展向王洪民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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