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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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市政府法制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积极开展各项工
作,在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行政复议、
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5月份召开的第七次全省政府法制工
作会议上,潍坊市政府、青州市政府和安丘市政府被省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先进
单位”称号,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局长孙光耀代表潍坊市政府作了典型发言。
一、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为进一步搞好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1)
市政府第四十八次和五十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 7月份,市
政府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市长王大海到会讲了话,并对认真做
好行政处罚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临朐县政府等4个县市区政府,
潍城区圩河镇政府等32个乡镇政府(街办),市交通委等16个市政府部门,潍城区
交通局等24个县市区部门共76个单位被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8月份,
召开了全市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工作会议,副市长赵凤池对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
工作作了具体安排。(2)抓好宣传培训,为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奠定了思想基础。
市政府于8月19日-23日举办了两期骨干培训班。全市共培训执法人员1.2万余人。
9月25日开展了大型街头宣传活动。(3)清理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主体和执法人
员,为贯彻行政处罚法奠定了工作基础。市政府法制局共清理涉及处罚、收费内
容的文件183件,执法主体184个,执法人员2686名,其中修改或废止文件112件,
拟请示取消行政处罚主体34个,辞退执法人员123人。
二、 围绕为改革、 发展、稳定服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1996年,全市市、县两级政府共出台规范性文件253件,其中市政府出台31件(政
府令13件) 。这些规范性文件,涉及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加强城市管理、完善社
会保障体系以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对全市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发
挥了很好的引导、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三、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得到了进一步
加强。(1)3月份,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大检查。
(2) 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又建立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
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全年共受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43件。
(3)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潍坊实际,重点对土地、统计、城建、环保、
审计、卫生、农民负担等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1996年全市共组织
执法检查110次,查处违法案件68起。
四、认真做好复议应诉工作,法律服务上了新水平。1996年,全市市、县两
级政府法制机构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3起,协调处理领导交办法律协调事务和行
政纠纷120件。 其中市政府法制局受理3起复议案件、1起应诉案件,协调处理法
律事务和行政纠纷21件。所有这些案件都得到了较好解决,树立了法制机构和人
民政府的良好形象。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上了新台阶。1996年,市、县两
级政府法制机构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560多件,其中市政府法制
局办理532件。 1996年的办理工作注重狠抓重点办理,加强协调调度,切实解决
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成效。《联合报》曾在头版
头条用大量篇幅对潍坊的办理工作进行了连续报道。
六、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在市级机构改革中,市政府法制局
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保留正县级规格,人员编制由14人增至18人,在原有3个科
室的基础上,新设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12个县市区政府也都按照市政府和市
编委[1996]48号文件要求,恢复了正科级政府法制局。
七、潍坊仲裁委员会成立。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
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以常务副市长王玉芬为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局长孙
光耀等4人为副主任的潍坊仲裁委员会; 其办事机构--潍坊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为
正县级事业单位, 编制20人。1996年4月10日,潍坊仲裁委员会经省司法厅登记
正式成立。潍坊仲裁委员会主要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经济合同
纠纷、技术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商品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涉外经济合同
纠纷、海事、海商合同纠纷以及其他民事、财产权益纠纷。1996年,共受理各类
纠纷35件,争议标的额500万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
元。

(尚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