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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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潍城区大力加强政法工作,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了全
区政治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再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先进单位”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区”称
号。1996年3月,省委政法委在潍城区召开了5地市部分县市区政法委书记座谈会,
潍城区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先后有11个省、市的36个团组来潍城区参观考察。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斗争,专门成立了以区委书记杨卫东为组长,区委副
书记王秀河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广孝为副组长的严打斗争领导小组,采取
主动进攻的斗争策略, 先后组织了11次严打集中行动,召开了7次全区性严打综
合治理会议和6次大型宣判大会, 鼓舞了群众斗志,震慑了犯罪。中央政法委督
查组到潍城区检查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搞好严打斗争的同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广泛开展了
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涌现出文明守法家庭
49270户、文明守法公民111853名、安全文明小区6个。在农村,深入推行民主化、
法制化管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的稳定和发展。省、市先后在
潍城区召开了“两化”管理工作会议,推广了潍城区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