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全市教育事业跨世纪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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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根据潍坊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全市经济社会“九五”计划和2010年
发展规划及国家、省教委制定的全国、全省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
规划, 制定了《潍坊市教育事业“九五” 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 (以下简称
《规划》) 。《规划》确定的全市“九五”及后10年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
基本任务是:认真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指
导,坚持依法治教,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
实加强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逐步形成
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沟通与合作,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基本适应农村城
镇化、城市现代化需要的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质量效益较高,与国际教育接轨
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各类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为:基础教育,到2000年,小
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初中达到99%;适龄残疾儿童小学入学率达到95
%, 初中达到80%,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8万人。在城市市区、县城驻地和经济
发达乡镇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农村幼儿园办园率达到95%,3周岁以上幼儿
入园率达到85%,普及学前一年教育。职业教育,到本世纪末,各类中等职业学
校在校生达到15万人,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达到65%左右。成人教育,
到2000年,使全市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和能力普遍达到本岗位规定要求,技术工
人的实际技术水平平均提高两个等级; 各类成人中专在校生达到1.8万人;年培
训各类农村劳动力170万人次,为农村培养中等专业技术人才5万名,使每个农村
劳动力接受文化技术教育的年限提高1-2年。 普通高等教育,到本世纪末全市普
通高校在校生达到1万人以上。 民办教育,到本世纪末民办教育机构的培养培训
能力达到10万人以上。
在实现“九五”目标的基础上,到201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
育,保持合理的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高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
到90%以上,3周岁以上幼儿入园率达到98%;广泛开展成人教育,城乡劳动者的
文化、技术水平适应现代化大生产的需要;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
育,在校生达到1.5万人以上,全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