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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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潍
坊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996年9月12日正式成立。 增设农业发
展银行分支机构;对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调查摸底;组织实施了农村信用社与农
行的“脱钩” 工作, 肩负起对全市农村信用社的日常管理。全市农村信用社于
1996年10月31日正式与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标志着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
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在潍坊市初步形成,农村金融体制
改革取得初步成果。
潍坊市自1951年成立第一家农村信用社以来,经过45年的艰苦创业和曲折发
展,农村信用社从小到大、由弱变强,逐步建立并发展壮大起来,已成为资金实
力雄厚、机构网点遍及城乡、业务范围广泛、服务功能齐全的农村金融主力军。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农村合作金融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到1996年末, 全市已设立农村信用联社12家,独立核算的信用社224家,信用分
社609处,储蓄所151个,从业人员达5900多人。各项存款余额达到90亿元,存款
市场占有率为27%,存款总量居全市金融系统第一位;贷款余额达61.9亿元,其
中农业贷款20.6亿元、乡镇企业贷款29.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