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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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 全市县以上城市征管改革,按照“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
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目标模式,从规范征收程序入手,
进一步完善了“地税征管、计会综合管理系统”软件,普遍实行征收服务厅负责
制和微机系统管理人员责任制,统一了纳税申报和税务文书等基础资料。1996年,
县以上征管单位已全部实现集中征收,征收服务厅的功能进一步扩大,在税务登
记、出售发票、受理申报、税款征收、税务咨询等方面,形成了“一条龙”征管
服务机制。与此同时,各单位取消专管员“管户”制度,转变工作职能;各县市
区扩大充实稽查队伍,使之与集中征收相配套,基本实现了征管模式的转换。在
乡村,地税部门进一步总结推广加强源泉控管的成功经验,完善委托代征税款和
代扣代缴税款的管理办法,使乡村征管社会化逐步走上规范、法制的轨道。针对
车船使用税零星分散、面广量大、偷漏税比较突出的现象,在全市推广了临朐县
加强拖拉机、摩托车车船使用税的控管办法,收到显著成效。全市车船使用税入
库1073万元,比上年增收3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