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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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潍坊市自1996年9月4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
项目执法监察。执法监察的范围是:1995年以来竣工和1996年在建及新开工的投
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1995年以前竣工、存在严重违纪或重大工
程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的内容是:围绕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报
建、批准开工、招标投标、施工合同、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以及相关单位执行有
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现象和扰乱建
筑市场的行为。为搞好这次执法监察,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王玉芬任组长,副市长赵凤池任副组长,市建设、监察、计划、工商、财政、规
划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潍坊市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领导小组。 制定了
《潍坊市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实施方案》,并于1996年9月4日召开了全市范围
的动员大会,全面开展这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至1996年12月31日,全
市完成准备发动、调查摸底、自查自纠,进展快的县市进入重要抽查。经调查,
全市在这次执法监察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共有2085个, 其中已竣工项目992个、
在建项目1093个。 市直在这次执法监察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有445个,其中已竣
工项目209个、 在建项目236个。经自查自纠,全市共纠正违规违章问题610个,
收缴各种税费、罚款460万元,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8件、大案要案8件。已结
案33件,刑事处结27件,党纪处分30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