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潍坊市贯彻实施《煤炭法》动员大会在朱刘店煤矿召开 资料库:潍坊年鉴库 章节:潍坊年鉴199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5/article/25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5/article/25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于199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潍坊市于11月30日在 朱刘店煤矿召开了贯彻实施《煤炭法》动员大会。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大海,市 人大副主任刘远顺,市政协副主席赵俭,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窦禄德等出席动员 大会。全市各级煤炭主管部门领导、煤炭企业领导等50多人参加会议。市委副书 记、市长王大海在会上强调:《煤炭法》的颁布实施是煤炭工业资源开发、利用 和保护走上法制化轨道的重要转折。 希望全市煤炭工业认真学习、 宣传、落实 《煤炭法》,把煤炭工业搞得更好,开创全市煤炭工业的新局面。市委书记齐乃 贵,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大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王玉芬,市人大主任孙嘉炼, 市政协主席刘玉兰分别为潍坊市煤炭工业公司题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