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盂--潍--青输煤管道”批准立项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70&A=5&rec=255&run=13

1996年3月18日,国务院对“盂(山西盂县) --潍--青(岛)输煤管道”批准立
项。 5月13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对“盂--潍--青输煤管道”项目建议书正式作出
批复;国家煤炭工业部随即组建了输煤管道总公司。年底,潍坊市煤炭工业公司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职能配置,正式设立输煤管道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