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服务与统计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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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服务
1996年,全市统计系统在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的过程中,努力提高统计数
据质量和统计分析水平,积极开拓服务领域,搞好统计信息服务。(1) 加强综合
治理,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各级统计部门坚持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中心工作
来抓,在继续完善落实宏观数据监控办法、实行数据质量责任制的同时,重点从
加强执法检查、完善统计基础工作、改革调查方法等方面,提高主要宏观统计数
字的准确性,保证了全市上报和公布的数据基本符合客观实际,为领导决策提供
了可靠的依据。1996年被省统计局、省人事厅授予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 搞好信息咨询,发挥统计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全市统计系统以搞好统计信息
咨询服务为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使统计部门报送党政部门的信息数量不
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全年被市委、市政府采用的信息达62篇,报中办和国办
30余篇,报省委、省政府40余篇,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同时,
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会议的需要,及时为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提供
大量的统计数据。出版发行了《潍坊统计月报》、《潍坊统计年鉴》,为社会各
界提供信息服务。为市级新闻单位提供稿件105篇(条)。(3)开展调查研究,提高
统计分析研究水平。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调
动统计人员开展统计调研分析的积极性。全年共撰写统计分析90余篇,一批统计
分析获得省统计局和市领导的好评。(4) 发挥统计优势,主动搞好优质服务。在
农村小康监测过程中,主动配合省监测办公室,做好监测网点的记帐、测算工作,
全市12个县市区有10个顺利通过验收,成为全省小康县最多的市。依据分级监测
要求,组织对全市106个乡镇进行了小康验收,全市验收小康乡镇总数已达168个。
开展了小型贸易业抽样调查、投资快速调查等一批专项统计调查。全市统计服务
工作逐步走上优质化轨道。

统计法制
1996年,全市各级统计部门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规范统计行为出发,以新
《统计法》颁布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工作力度,勇于执法,善于执法,
统计法制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市统计局被市普法办评为“二五”普法先进单
位,并在全省统计局长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受到省局的好评。(1) 做好新《统
计法》 的宣传、培训工作。5月份,新《统计法》颁布后,在全市广泛开展了宣
传活动。 全市共印发宣传材料6万册、挂页2万册、传单2.5万张,并举行了统计
法宣传月活动,掀起宣传高潮。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了对单位法人代表和统计
负责人的统计法学习培训活动, 全市共培训各类人员1万多人次,为依法治统创
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2) 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针对劳动工资、固定资
产投资等统计指标瞒报较为严重的情况,市、县两级都组织了统计执法检查组,
开展了较大规模的执法检查。 全市共立案查处了129起统计违法案件,并对部分
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