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房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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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工作有新突破
1996年,市房管局做了大量工作。(1) 积极理顺体制。在全市上下建立起了
房地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和实施安居工程三位一体的新型管理体制。(2) 注重
依法管理。先后制定并出台了房产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40余个,将产权产籍、
房地产市场、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房屋售后维修服务等各项管理初步纳入了规
范、科学的管理轨道。(3) 大胆改革,勇于探索,在全省率先走出了一条“以房
改促房管,以房管保房改”的新路子,使住房制度改革与房地产各项工作有机结
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4)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和职工队伍的
整体素质。主要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入手,率先垂范,为干部职工做出好样
子;健全规章,使机关工作步入了科学、高效、规范化的轨道;讲究职业道德,
涌现出了一批先进房管集体和模范人物。1996年,市房产管理局被国家建设部授
予“全国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城市住宅小区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996年,全市房管部门紧紧抓住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有利时机,与有关部门
密切配合,加大了对城市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力度,使小区管理实
现了新突破。全市先后有2个小区被评为省级优秀管理小区,有8个被评为市级优
秀管理小区,填补了潍坊市无省级优秀管理小区的空白。

住房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1996年,潍坊市全面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城镇住房新制度。(1) 坚
持思想认识、机构编制、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四到位”,房改政策、推行时间、
解答问题、工作步骤、资金审批“五统一”,加强组织领导。(2) 坚持“提租、
售房、推行公积金”三轮齐转,加大了房改力度。(3) 坚持一手抓房改,一手抓
建房,加快住房建设步伐。(4) 坚持全局观念,妥善处理好房改与稳定、纠正住
房不正之风、 房产管理以及部门之间等4个关系。截至1996年底,共出售公有住
房1012万平方米,已收回资金3.2亿元。

潍坊市被国务院列入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试点城市
1996年10月,潍坊市被国务院正式列入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试点城市。实施安
居工程是建立城镇住房新体制的示范工程,是房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各级政
府都成立了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加快了安居工程和经济适
用住房的开发建设步伐。 11个安居小区相继破土动工,总建筑面积76.25万平方
米。 其中在市区内规划建设了樱园、河滨两个安居小区,规划用地573亩,总建
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 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建成。建成后将解决4200多户、1.7
万多人的住房问题。

(许光胜 王 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