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建立土地行政执法检查制度 资料库:潍坊年鉴库 章节:潍坊年鉴199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5/article/14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5/article/14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6年9月13日, 市政府发出《关于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通知》,要求
全市农民建房不再批占耕地,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严禁占用耕地,乡镇企业发展严
格限制占用耕地。确定在全市建立土地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和违法占地通报制度,
对违法占用耕地3亩以下的,由各县市区进行通报,3亩以上的,由市政府进行通
报。 11月上旬,全市统一组织了土地执法检查,查出1995-1996年各类违法用地
328起、 8242亩,主要是乡镇村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县乡修路占地以及挖沙、
烧窑等毁坏耕地;乡镇非法集地13起、1905亩。这些土地违法案件全部得到了依
法处理。市政府对土地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