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潍坊市各级劳动部门以大力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为中心,全面深
化劳动领域的各项改革,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各项劳动工作取得
了新的进展。在全省劳动工作会议上,潍坊市劳动局、寿光市劳动局、青州市劳
动局被山东省人事厅、劳动厅授予“全省劳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一、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新成绩。1996年共安置城镇失业人员30941人就
业, 使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了2%以内。通过实施再就业工程,促进了失
业职工再就业和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1996年全市累计失业职工5120人,再
就业3584人, 再就业率达到70%,并对19218名企业富余职工进行了分流安置。
全年通过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35283人次, 成功率达82.3%,就业培训各
类人员23267人次,培训后就业率达81%。
二、解困工作力度加大。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解困工作的指示,落实了
现有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起了正常的解困机制,使全市的解困工作初步纳入了
正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稳步发展。狠抓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
各项保险制度改革,全市有2308户企业参加了养老保险,职工达到464104人。对
1995年底前办理离退休的78440名离退休人员增加了养老金, 全市月增加429.67
万元,人均月增加54.78元。扩大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发放试点范围,有549
户企业的13826名离退休人员实行了社会发放。 突出抓了《潍坊市企业职工工伤
保险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为631名职工支付工伤保险金234万元。失业保险不
断完善,保险的范围扩大,保障水平有所提高,月最低失业救济标准达到135元,
为全市5120名失业职工及时发放了救济金。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完善, 并于
1996年4月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城市。 女职工生育保
险制度改革已在诸城、潍城、奎文、寒亭进行了试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四、劳动工资宏观调控措施不断加强。继续完善了“工效挂钩”办法和岗位
技能工资制试点, 全市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企业达到43户、职工57452人,有
1063户企业的32.9万名职工实行了“工效挂钩”。市政府发布了《潍坊市企业工
资管理暂行规定》,指导企业建立了人工成本核算制度,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工资
支付行为。开展了对企业工资收入的综合管理,加强了监督检查,抑制了一些行
业和单位超效益分配的现象,“限高、保低”工作初见成效。对企业最低工资标
准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180元、150元调整为240元、200元。
五、劳动关系调整与劳动监察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全市各县市区均设立了劳
动监察机构,并积极开展了举报专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工作。1996年, 共
受理举报和上级转办案件204起, 立案专查81件、结案71件。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扩大了受理范围,普遍采用了简易办案程序,提高了结案率。全年共受理劳动争
议案件260起,其中仲裁裁决34起,调解80起,其它方式处理142起,结案率达98
%。信访工作狠抓了“两控”(控制集体上访、晋京上访) 、“两减”(减少越级
信访、重复信访) ,全年受理来信202件,接待来访478人次,分别比上年下降了
11%和22%。
六、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25所技工学校在校生达到22520人,
对招生工作实行了微机阅卷和标准化管理。按照《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的
要求,制订了到2000年的职业技能开发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完善考工晋级制度,提高了技师、高级技师的职务津贴标准,使全市劳动者素质
有了明显提高。
七、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一步强化。1996年,全市共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大
检查8次, 查出事故隐患35540条,整改35420条,使全市特大、重大伤亡事故得
到控制。加强了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全面开展了粉尘作业危害和毒物危害的分级
监测检验工作,加强了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查验收,改善了劳动条件。
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大了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力度,
检验锅炉1630台、 压力容器1340台,对320个锅炉房进行了安全检查,查出事故
隐患1000多条,并限期整改。监测检验电梯418台、起重机械648台、厂内机动车
辆1012辆,培训各种特种作业人员2500人,复审发证4500人,保障了企业安全生
产。
解困工作力度加大
为解决好困难企业职工的生活,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和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劳
动部门紧急行动,狠抓了各项解困政策措施的落实,保证了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
生活。1996年,全市劳动保险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为无力交纳养老保险费的
困难企业中的5351名离退休人员和关停企业的5568名困难职工发放养老金和生活
困难补助费639.6万元。1996年底,为特困企业中的26617名职工发放最低工资
616.75万元,使全市企业职工过了一个安定、祥和、欢乐的春节。全市正常的
解困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并制定了帮困资金的筹集与管理、救助范围和对象、使
用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保证了解困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劳动监察工作成效显著
1996年,劳动部门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开展监察,收到了明显成
效。在积极开展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综合监察和日常巡查的同时,按照劳动部、
省劳动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民工有序流动情况大检查, 三资、
私营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用工大检查,劳动监察执法期活动大检查。三次大
检查共检查企业894户,查出违法问题1898条,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413份,签发《劳动监察处罚决定书》24份。通过劳动监察,补签劳动合同26711
份, 补缴养老保险金963.4万元,补缴失业保险金236.98万元,补发退休人员退
休费305.3万元,补发拖欠职工工资801万元,清退非法用工2949人,清退用人单
位非法收取的风险金、集资533万元。
(王金芝 李丹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