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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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潍坊市各级劳动部门以大力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为中心,全面深
化劳动领域的各项改革,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各项劳动工作取得
了新的进展。在全省劳动工作会议上,潍坊市劳动局、寿光市劳动局、青州市劳
动局被山东省人事厅、劳动厅授予“全省劳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一、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新成绩。1996年共安置城镇失业人员30941人就
业, 使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了2%以内。通过实施再就业工程,促进了失
业职工再就业和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1996年全市累计失业职工5120人,再
就业3584人, 再就业率达到70%,并对19218名企业富余职工进行了分流安置。
全年通过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35283人次, 成功率达82.3%,就业培训各
类人员23267人次,培训后就业率达81%。
二、解困工作力度加大。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解困工作的指示,落实了
现有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起了正常的解困机制,使全市的解困工作初步纳入了
正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稳步发展。狠抓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
各项保险制度改革,全市有2308户企业参加了养老保险,职工达到464104人。对
1995年底前办理离退休的78440名离退休人员增加了养老金, 全市月增加429.67
万元,人均月增加54.78元。扩大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发放试点范围,有549
户企业的13826名离退休人员实行了社会发放。 突出抓了《潍坊市企业职工工伤
保险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为631名职工支付工伤保险金234万元。失业保险不
断完善,保险的范围扩大,保障水平有所提高,月最低失业救济标准达到135元,
为全市5120名失业职工及时发放了救济金。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完善, 并于
1996年4月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城市。 女职工生育保
险制度改革已在诸城、潍城、奎文、寒亭进行了试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四、劳动工资宏观调控措施不断加强。继续完善了“工效挂钩”办法和岗位
技能工资制试点, 全市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企业达到43户、职工57452人,有
1063户企业的32.9万名职工实行了“工效挂钩”。市政府发布了《潍坊市企业工
资管理暂行规定》,指导企业建立了人工成本核算制度,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工资
支付行为。开展了对企业工资收入的综合管理,加强了监督检查,抑制了一些行
业和单位超效益分配的现象,“限高、保低”工作初见成效。对企业最低工资标
准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180元、150元调整为240元、200元。
五、劳动关系调整与劳动监察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全市各县市区均设立了劳
动监察机构,并积极开展了举报专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工作。1996年, 共
受理举报和上级转办案件204起, 立案专查81件、结案71件。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扩大了受理范围,普遍采用了简易办案程序,提高了结案率。全年共受理劳动争
议案件260起,其中仲裁裁决34起,调解80起,其它方式处理142起,结案率达98
%。信访工作狠抓了“两控”(控制集体上访、晋京上访) 、“两减”(减少越级
信访、重复信访) ,全年受理来信202件,接待来访478人次,分别比上年下降了
11%和22%。
六、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25所技工学校在校生达到22520人,
对招生工作实行了微机阅卷和标准化管理。按照《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的
要求,制订了到2000年的职业技能开发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完善考工晋级制度,提高了技师、高级技师的职务津贴标准,使全市劳动者素质
有了明显提高。
七、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一步强化。1996年,全市共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大
检查8次, 查出事故隐患35540条,整改35420条,使全市特大、重大伤亡事故得
到控制。加强了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全面开展了粉尘作业危害和毒物危害的分级
监测检验工作,加强了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查验收,改善了劳动条件。
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大了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力度,
检验锅炉1630台、 压力容器1340台,对320个锅炉房进行了安全检查,查出事故
隐患1000多条,并限期整改。监测检验电梯418台、起重机械648台、厂内机动车
辆1012辆,培训各种特种作业人员2500人,复审发证4500人,保障了企业安全生
产。

解困工作力度加大
为解决好困难企业职工的生活,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和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劳
动部门紧急行动,狠抓了各项解困政策措施的落实,保证了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
生活。1996年,全市劳动保险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为无力交纳养老保险费的
困难企业中的5351名离退休人员和关停企业的5568名困难职工发放养老金和生活
困难补助费639.6万元。1996年底,为特困企业中的26617名职工发放最低工资
616.75万元,使全市企业职工过了一个安定、祥和、欢乐的春节。全市正常的
解困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并制定了帮困资金的筹集与管理、救助范围和对象、使
用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保证了解困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劳动监察工作成效显著
1996年,劳动部门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开展监察,收到了明显成
效。在积极开展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综合监察和日常巡查的同时,按照劳动部、
省劳动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民工有序流动情况大检查, 三资、
私营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用工大检查,劳动监察执法期活动大检查。三次大
检查共检查企业894户,查出违法问题1898条,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413份,签发《劳动监察处罚决定书》24份。通过劳动监察,补签劳动合同26711
份, 补缴养老保险金963.4万元,补缴失业保险金236.98万元,补发退休人员退
休费305.3万元,补发拖欠职工工资801万元,清退非法用工2949人,清退用人单
位非法收取的风险金、集资533万元。

(王金芝 李丹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