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全党全国的中心任务,真抓实干,
开拓进取,司法行政各项事业都有新的突破。
积极参与“严打”斗争,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劳教所
在劳教人员急剧增加的形势下, 千方百计扩大收容规模,新收劳教人员343名,
有效地配合了“严打”斗争的顺利进行。同时,对劳教人员继续广泛开展坦白检
举活动,配合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充分
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优势,先后出动1500余名干警、200台(次)法制宣传车,印发各
种宣传材料100多万份, 形成了强大的“严打”声势和舆论氛围。在刑事辩护工
作中,市、县两级司法局都成立了协调指导小组,制定了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
全市律师共承办刑事辩护案件895件, 保证了“严打”斗争的顺利开展。广大基
层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组织除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严打”行动外,还先后
调处民间纠纷7693起,防止民转刑案件53起、67人,在防止矛盾激化、减少和避
免违法犯罪、确保基层稳定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
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加强。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体制改革,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市近半数县市区建立了公证律师管理科。律师
所达到33个, 执业律师达到265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2%和18%。律师共担任常
年法律顾问1255家, 办理刑事辩护案件895件,诉讼代理3674件,办理非诉讼法
律事务3928件,解答法律咨询3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增长8%、12%、20%、21%
和20%, 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公证机关狠抓公证网络建设,
大力发展公证联络员队伍,公证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共办证130237件,比上年
增长23%,继续保持全省首位。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广泛吸收法律专业人才,增加
人员96名,使全市乡镇法律工作者达到957名,平均每所近4人。全市基层法律服
务机构担任法律顾问5701家,民事代理153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054件,协
办公证43207件,见证33096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
“三五” 普法和“二五” 依法治市工作有了良好开端。1996年,着重抓了
“三五”普法、“二五”依法治市的准备和启动工作。(1) 调整充实了潍坊市全
民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 将每年的普法工作经费由5万元增至10万元。市
委、 市人大、市政府联合召开了“三五”普法依法治市动员大会。 (2) 制定了
“三五”普法、“二五”依法治市规划。全市组织了较大规模的“三五”普法依
法治市宣传周活动。(3) 坚持普法和依法治理相结合,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市。举
办了第三期市场经济法培训班,培训学员7549人。狠抓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
用法,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初见成效,提高了村级事务
透明度和依法治村水平。(4) 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市、县两
级报纸、电台、电视台全部设立了法制栏目,各级领导发表广播电视讲话或署名
文章50多篇,在全市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会事务
更加深入人心。
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有新的提高。全市60%的
乡镇(街办)司法所实现了同法律服务所分离,部分县市区对司法助理员实行收编
管理,潍坊市和昌邑市分别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协会,加强了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和民调工作的行业管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较大成绩,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
到73.1%。 全市积极构筑“大调解”格局,强化人民调解职能,有8个县市区建
立了“大调解”组织。结合村(居)委换届选举,选配了调委会主任,并进行了培
训, 广大调解干部的两个素质得到提高。定期组织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共调处各类纠纷25318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63件212人,避免非正常死亡126件156
人。
法学教育工作取得较大成绩。(1) 狠抓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健全
了学员学籍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班主任工作制度、生活卫生制度等一系列规
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保证了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严把“教师
关”,聘请有经验、水平高的教师授课,保证了教学质量。(2) 坚持多层次、多
渠道、多规格办学的路子,加强同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烟台大学、华东政法学
院等院校的联系, 实行联合办学。各类在学学员达988名。干部培训工作突出抓
了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证书培训,共培训学员65名。(3) 多方筹集资金,
加强了政法干部培训中心的基地建设,为正规、系统地开展法学教育和干部培训
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加快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步伐,劳教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紧紧围绕创建
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这一中心任务,狠抓了以下三项工作:(1)狠抓制度落实,强化
对劳教人员的管理,实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建立了劳教人员生活服
务站,调动了他们的改造积极性。(2) 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
量,促进了劳教人员的思想转变,难改人员转好率达到80%。(3) 因地制宜,发
展劳教经济。开展“管理效益年”活动,积极探索发展劳教经济的新路子,工农
业生产和劳务输出取得了一定成绩。
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在全系统开展“大兴三风、争创一
流”、“学条规、守纪律、做表率”、争创五个“十佳”和“十岗评优”活动。
狠抓政治、业务培训和以“爱岗敬业、为政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作风、职
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整顿,干警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先后有20个单
位、21名个人分别荣记集体和个人三等功,有11名个人和2个单位分别记二等功,
2个单位被省人事厅和司法厅授予“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称号。潍城区南关
法律服务所被司法部评为十家“企业好参谋法律服务所”之一。
(刘国增)
第四辑 司法行政
视图
1996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全党全国的中心任务,真抓实干,
开拓进取,司法行政各项事业都有新的突破。
积极参与“严打”斗争,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劳教所
在劳教人员急剧增加的形势下, 千方百计扩大收容规模,新收劳教人员343名,
有效地配合了“严打”斗争的顺利进行。同时,对劳教人员继续广泛开展坦白检
举活动,配合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充分
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优势,先后出动1500余名干警、200台(次)法制宣传车,印发各
种宣传材料100多万份, 形成了强大的“严打”声势和舆论氛围。在刑事辩护工
作中,市、县两级司法局都成立了协调指导小组,制定了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
全市律师共承办刑事辩护案件895件, 保证了“严打”斗争的顺利开展。广大基
层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组织除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严打”行动外,还先后
调处民间纠纷7693起,防止民转刑案件53起、67人,在防止矛盾激化、减少和避
免违法犯罪、确保基层稳定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
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加强。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体制改革,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市近半数县市区建立了公证律师管理科。律师
所达到33个, 执业律师达到265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2%和18%。律师共担任常
年法律顾问1255家, 办理刑事辩护案件895件,诉讼代理3674件,办理非诉讼法
律事务3928件,解答法律咨询3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增长8%、12%、20%、21%
和20%, 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公证机关狠抓公证网络建设,
大力发展公证联络员队伍,公证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共办证130237件,比上年
增长23%,继续保持全省首位。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广泛吸收法律专业人才,增加
人员96名,使全市乡镇法律工作者达到957名,平均每所近4人。全市基层法律服
务机构担任法律顾问5701家,民事代理153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054件,协
办公证43207件,见证33096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
“三五” 普法和“二五” 依法治市工作有了良好开端。1996年,着重抓了
“三五”普法、“二五”依法治市的准备和启动工作。(1) 调整充实了潍坊市全
民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 将每年的普法工作经费由5万元增至10万元。市
委、 市人大、市政府联合召开了“三五”普法依法治市动员大会。 (2) 制定了
“三五”普法、“二五”依法治市规划。全市组织了较大规模的“三五”普法依
法治市宣传周活动。(3) 坚持普法和依法治理相结合,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市。举
办了第三期市场经济法培训班,培训学员7549人。狠抓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
用法,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初见成效,提高了村级事务
透明度和依法治村水平。(4) 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市、县两
级报纸、电台、电视台全部设立了法制栏目,各级领导发表广播电视讲话或署名
文章50多篇,在全市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会事务
更加深入人心。
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有新的提高。全市60%的
乡镇(街办)司法所实现了同法律服务所分离,部分县市区对司法助理员实行收编
管理,潍坊市和昌邑市分别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协会,加强了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和民调工作的行业管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较大成绩,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
到73.1%。 全市积极构筑“大调解”格局,强化人民调解职能,有8个县市区建
立了“大调解”组织。结合村(居)委换届选举,选配了调委会主任,并进行了培
训, 广大调解干部的两个素质得到提高。定期组织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共调处各类纠纷25318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63件212人,避免非正常死亡126件156
人。
法学教育工作取得较大成绩。(1) 狠抓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健全
了学员学籍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班主任工作制度、生活卫生制度等一系列规
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保证了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严把“教师
关”,聘请有经验、水平高的教师授课,保证了教学质量。(2) 坚持多层次、多
渠道、多规格办学的路子,加强同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烟台大学、华东政法学
院等院校的联系, 实行联合办学。各类在学学员达988名。干部培训工作突出抓
了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证书培训,共培训学员65名。(3) 多方筹集资金,
加强了政法干部培训中心的基地建设,为正规、系统地开展法学教育和干部培训
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加快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步伐,劳教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紧紧围绕创建
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这一中心任务,狠抓了以下三项工作:(1)狠抓制度落实,强化
对劳教人员的管理,实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建立了劳教人员生活服
务站,调动了他们的改造积极性。(2) 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
量,促进了劳教人员的思想转变,难改人员转好率达到80%。(3) 因地制宜,发
展劳教经济。开展“管理效益年”活动,积极探索发展劳教经济的新路子,工农
业生产和劳务输出取得了一定成绩。
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在全系统开展“大兴三风、争创一
流”、“学条规、守纪律、做表率”、争创五个“十佳”和“十岗评优”活动。
狠抓政治、业务培训和以“爱岗敬业、为政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作风、职
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整顿,干警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先后有20个单
位、21名个人分别荣记集体和个人三等功,有11名个人和2个单位分别记二等功,
2个单位被省人事厅和司法厅授予“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称号。潍城区南关
法律服务所被司法部评为十家“企业好参谋法律服务所”之一。
(刘国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