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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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执行宪法和各项法律,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6805件,
审结35606件, 收结案分别比上年增加25.3%和23.8%。 高于全国法院增长率
(17.2%和16.4%) 8.1和7.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法院增长率(21.5%和22%)3.8
和1.8个百分点, 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告申等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都居全
省前列。
刑事审判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积极开展了“严打”
斗争。特别是中央作出开展“严打”集中统一行动的重大决策之后,全市法院依
法从重从快从严惩处了一批严重刑事、经济犯罪分子。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
3034件,判处罪犯4451人,分别比上年增长33.7%和25.9%。其中判处贪污、受
贿、挪用公款等案件153件、219人,判处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129件、180人。在判决生效案件中,处死刑、无期徒刑
和5年以上有期徒刑、 罚金的1517人。通过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罚手段,为国家和
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41.5万元。
民事审判依法调节民事法律关系、疏导化解矛盾、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
针对农村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妥善审理了涉及土地调整、林木承包以
及制售伪劣农用生产资料坑农害农等纠纷案件,及时处理了一批损害赔偿、劳动
争议案件和侵犯名誉权、著作权等新型案件。全年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6210件,
审结15747件, 分别比上年增长44.7%和42.7%。继续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
地开展了“依法治村”活动。
经济审判围绕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加大经济审判服务力度。全年共依
法审结各类初审经济纠纷案件15612件, 审结14985件,分别比上年增长8.8%和
7.6%。 工作中,坚持对国有企业起诉的案件优先受案,优先审理,优先执
行,给予重点司法保护,共审理涉及国有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2490件;坚持多兼
并、 少破产的原则,妥善审理破产案件35件,破产额643亿元;为促进市场的培
育、完善和规范,依法审理商品流通领域和要素市场中出现的期货、票据、商标、
金融、保险纠纷案件4496件。通过审理案件,维护了经济秩序,保护了正当经营
和交易,促进了改革的深化和经济发展。与此同时,继续开展“依法治厂”等法
律服务活动,促进了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
行政审判按照“大胆收案,依法审理”的要求和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
政,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全年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17件,审结509件,
分别比上年增长9.8%和9.5%。 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非诉案件734件。指导行
政机关办理案件72件, 帮助完善执法措施154项。配合《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实
施,及时组织了典型案件公开审理、以案讲法,并配合有关机关举办法律培训班,
扩大了行政审判的影响。
告诉申诉工作围绕更好地保护公民诉讼权利,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推行了
“立审分离”制度和院长、庭长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处结
来访来信18293人次, 处理申诉案件83件,上级要报结果案件41件,做到了件件
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与此同时,加大了审判监督力度,评查各类一、二审案件
604件。 为促进犯人的改造,配合监狱机关深入到劳改场所讲法31场次,受教育
犯人达7000余人次。依法对真诚服法、老实改造、确有立功表现的2210名在
押犯人,予以减刑或假释。
执行工作进一步充实力量,完善内部执行机制,强化执行力度。1996年,除
人民法庭自审自执的案件外, 仅执行庭全年执结各类案件7450件, 执行标的额
4.4亿元, 分别比上年增长16.1%和47.4%。工作中,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企
业发展出发,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执行。在执行案件
中,依法慎用强制措施。经省法院检查认为,潍坊法院执行案件最多、执行效果
最好,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