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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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讼法》,全市检察机关认真组织了学习,并为1997年1月1日实施做好了准备:(1)
全市举办培训班、研讨班32个,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41次。市院从6月15日-
7月26日分5期培训了县市区检察院分管反贪污贿赂和刑事、法纪、监所、控告申
诉、民行检察的检察长和业务科长,较系统地学习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全文。
(2) 通过审查批捕和庭审试点,联系实际工作培训业务人员。全市检察机关审查
批捕试点3个,同法院联合庭审试点420案。(3) 调整充实人员。全市公诉队伍增
加了25%。 (4) 购置设备。全市已购录相机、照相机、复印机、录音机、微机等
134台,价值28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