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办理“泰安案件”的有功人员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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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 省检察院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在办理泰安市部分领导干部经济犯
罪案件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检察干部。表彰会上,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王
建明和侦查一科副科长任光武、刑检二处助理检察员刘利宁分别荣记一、二、三
等功,法纪检察处副处长孙润之受到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