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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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
以政府令发布。从1996年1月起,在奎文、潍城、寒亭、坊子4区按最低生活保障
线对城镇户口的生活困难居民实施救济。
1996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双人以上户每人每月95元,单人户、“三无”
(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 对象每人每月105元。凡家庭人均月收入
不足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均能得到政府救济。保障线每年将随物价指数的变化而
相应调整。按保障线实施救济,是潍坊市社会救济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标志着
潍坊市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又向前迈出了可喜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