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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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抓规划、抓法制、抓政策、抓督导,加
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卫生事业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积极宣传贯彻《医疗机构管理
条例》,对社会办医进行了登记、注册和整顿,为建立卫生行业管理体制,整顿
医疗秩序打下了基础。个体医由整顿前的1168家减少到417家,取缔708家,限期
改进43家。本着监督与监测适当分离的原则,总结推广青州市、潍城区开展卫生
综合执法试点的成功经验,落实了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县级卫生
监督执法全部推行了综合执法,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内
部管理责任制和经营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院、站、所长负责制和综合目标管理责
任制以及院科两级聘任制和院科两级经济核算制普遍推开。安丘市石堆镇试行乡
村卫生股份合作制,取得初步经验。规范和扩大了特需医疗服务,卫生产业企业
巩固发展。安丘市、寒亭区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于10月份开始试运行,同时制定了
全市和市直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讨论稿),为建立以“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
结合”为目标的医疗保险制度打下了基础。有效地控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