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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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潍坊市地税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管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
大胆创新,初步走出了一条“城市征管现代化”、“农村征管社会化”的路子。
潍坊市地税局被省地税局确定为全省5个征管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在城市征管现代化方面,按照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与现代化手段
相结合的征管模式,在全市15个税务管理较好、纳税人比较集中的县市区直属分
局,初步建立起以计算机为主要管理手段的征收服务厅,同时可进行纳税审报、
税款征收等系统化征收管理工作。 全市15个征收服务厅配备计算机100余台。征
收服务厅承担全市60%以上的纳税业户的管理,有70%的税款直接通过征收服务厅
征收入库。 1995年,全市按期申报率达到95%以上,形成了征收微机化、工作规
范化、 服务系列化的局面。青州、坊子、潍城3个税务代理试点单位,设立税务
师事务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
在乡村征管社会化方面,依靠社会力量办税,抓好源泉控管。市县两级在全
面推行由村委会代征屠宰税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代扣代缴领域,在其他税
种上进行有益的探索。诸城市地税局与计委联合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采取
“预下投资计划通知单”,青州、坊子由交通局、农机公司代征个体交通运输营
业税,临朐县局由公安、交警代征车船使用税。全市逐步形成了投资方向调节税、
交通运输营业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代扣代缴体系,促进了地方税收收
入的大幅度增长。 到1995年底, 投资方向调节税累计入库3927万元,占计划的
130.25%, 比上年同期增收912万元;屠宰税入库12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031
万元,增长6.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