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生猪定点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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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9月份全市生猪产销工作座谈会后, 潍坊市政府责成商委、工商、畜
牧、防疫、税务、物价、环保、公安等部门成立了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有的县市区还成立了稽查大队,进行监督、检
查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制订实施方案,定点屠宰工作稳步
展开。 到1995年底,诸城、寿光2市全面推开,其他县市区进行了积极准备。诸
城市在生猪定点屠宰中主要采取了四条措施:(1)坚持以国有食品部门为主渠道,
合理确定屠宰点。(2)把好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关,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3)制
定合理收费标准,实行统一纳税,堵住偷漏税费的口子。(4) 放开销售,分散经
营,凡具备条件,办齐有关证件,即可从事猪肉销售。成立了由有关部门组成的
稽查队,加强监督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保护了消费者利益,促进了生猪生产的
发展, 增加了国家收入。7-12月份,各屠宰点收交税费450万元,比1994年同期
增长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