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与开展村镇建设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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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自1995年开始,潍坊市各县市区把村镇建设,特别是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和
管理列入了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的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按百分、千分
制进行考核。对按时完成目标的责任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从
而增强了乡镇领导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促进了村镇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开展村镇建设宣传
1995年下半年,潍坊市建委与市广播电台联合举办了《小城镇风采》栏目,
利用广播电台的黄金时间,重点对市委、市政府命名的32个新型小城镇的规划、
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宣传。通过宣传,交流了经验,树立了样板,提高了新型小
城镇在全市的知名度和地位,引起了全社会对小城镇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
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