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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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潍坊市利用“世界水日”和“水法宣传周”,在全市开展了水法律
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民的水法意识。同时,请市人大对全市贯彻落实
《水法》情况进行了视察,局长宋全正向第19次人大常委会作了贯彻实施《水法》
情况的汇报,得到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肯定和支持,促进了全市依法
治水管水工作的开展。(1) 加强地方配套法规建设,规范水事活动。11月15日,
《潍坊市边界河道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另有《取水许可实施办法》、《乡
镇供水管理办法》 、《河道防洪维护费征收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拟成并上报
市法制局。 在青州、昌乐等4个县市成功进行了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管理试点,把
水土保持工作纳入了依法开发与管理工作轨道。(2) 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统一
管理。针对全市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着城乡分割、多龙管水的
混乱现象,各级水利部门根据《水法》和《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努力强化
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昌乐县城区供水工程的建成使用,实现了水资源由水行
政主管部门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一条龙管理,受到了水利部及省水利厅领导的肯
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农业取水登记工作,共发放农业取水许可证3000余套,
为加强对农业用水工作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创造了条件。(3) 狠抓依法行政,为水
利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4月份,市水利局制订实行了水行政执法责任制,
加强了水行政执法力度。全市全年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64起,结案61起,挽回经
济损失3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