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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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全市林业生产坚持栽管并重的原则,以法护林,以法兴林。市林业
局制定并落实了《潍坊市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落实了林木病虫
害“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以及市长、县长、乡长、村长护林防火“四长负
责制”,加强了对林木管护的领导。推广了寿光林木管护的成功经验,实行护林
员考勤、包干、检查、评比、奖惩制度,加强了林木管护制度建设。结合林业公
安列入地方公安序列,以及林政人员着装工作,清理整顿了林业执法队伍,发展
壮大了基层护林组织,加强了林木管护的队伍建设。全市林业公安干警达到43人,
基层专职护林员达到1.9万人。 各级林业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纵火毁林
和乱砍滥伐林木案件,严格实施木材采伐、运输、加工“三凭证”制度,狠抓了
林地管理、林木病虫害目标防治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加强了林木管护的法治
建设。林业公安迅速侦破、查处了林木火灾和盗伐、滥伐林木案件38起,并大张
旗鼓地宣传、通报,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市林业局与工商局、交委
等5部门联合发了文件, 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并组织力量,检查处理乱
捕、乱猎、乱食野生动物,以及制售虎骨、犀牛角等不法行为,增强了人们对野
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使全市林木管护、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法制
化发展轨道。全市原有林木保存率在96%以上。
(刘兴成 郭光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