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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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1995年全市着重抓了两个方面的
改革:(1)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股份合作、承包、流转、租赁、拍卖为主要形
式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市已改造和新建较为规范的以股份合
作为主要形式的经济组织3000家,股本金额20亿元;建立农村合作基金会182个,
入股资金5.6亿元。 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开始触及到农村改革的一
些深层次问题;改革的广度进一步拓宽,由乡镇企业迅速向村办企业、果园、林
场、养殖场、渔塘、水利设施和农业机械等方面展开。(2) 土地承包和流转制度
改革。按照大稳定、小调整,逐步调整、慎重调整的原则,坚持有偿流转、有序
流转。在稳定承包关系、完善承包合同的同时,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
形成了法律保护下的转包、转让、互换、入股新机制。在二、三产业发达的地方,
发展规模经营。对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水、荒滩等“五荒”使用权,通过拍卖
的方式开发利用, 全市共拍卖荒山使用权面积21万亩,拍卖资金361万元,拍卖
后已治理面积19万亩,栽种各种树木2834万株。这些改革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农
村生产力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
(杨德运 林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