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 资料库:潍坊年鉴库 章节:潍坊年鉴199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4/article/17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4/article/17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潍坊市物价部门与财政、审计等部门一起,实施了对行政性事业性单位的收 费年审制度。根据《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对 行政性事业性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审验,审验的主要项目:擅自提 高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自立收费项目;没有办理《收费许可证》;不按规定使 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行政性收费单位没有对交费单位按规定的内容 实施管理; 事业性收费单位没有向交费单位提供服务等。 全市共审验收费单位 4395个, 审验收费许可证4331个,审验收费项目172项,收费标准8724个,废止 收费项目78项,注销收费许可证11个,审验收费总额13.2亿元,审出违犯政策的 收费金额625.2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收费管理,市物价局会同监察局、 教委等部门,在全市推行了中、小学收费登记册管理办法,提高了中、小学收费 的透明度。通过加强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抑制了乱收费行为,减轻了企业和 消费者的负担。 (刘来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