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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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潍坊市劳动部门继续加强了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保障了劳动者的
合法权益,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建立了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全
市市县属企业职工平均人数473596人,实发工资总额219194万元,人均4628元,
较去年增长22%, 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4.6%。全市工效挂钩企业1101
户,职工332537人,分别占总户数的56%和总人数的70%。自主确定工资总额试
点的企业119户, 职工54507人,分别占总户数的6%和总人数的12%。实行岗位
技能工资制的企业42户,职工55303人,分别占企业总户数的2%和总人数的11.6
%。
劳动工资计划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了劳动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实行了工资总
额弹性计划,严格了工资基金管理,加强了城乡劳动力管理。全市共审批农民合
同制工人5000余人,审批市直单位计划内临时工5982人。出台了退伍军人安置计
划办法,实行指令性与“按系统、按职工比例、按经济效益情况分配任务,包干
安置” 相结合的办法, 全年共安置城镇转业退伍军人2280人,其中城镇义务兵
1116人。建立了劳动工资宏观监测标准,搞好统计信息工作,发布了劳动事业发
展公报,编制整理了年度统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工资科 计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