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张言寿爆炸案 资料库:潍坊年鉴库 章节:潍坊年鉴199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4/article/14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4/article/14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张言寿, 男,1972年9月19日生,系昌邑市仓街镇太平村农民。在昌邑市新 昌实业公司粮食冷藏厂干临时工期间,因不遵守厂规受到本厂领导批评而怀恨在 心,蓄意用爆炸方法引爆该厂制冷室内液氨罐,炸毁工厂。1995年6月12日凌晨2 时30分,张携带自制的炸药包翻墙进入冷藏厂,并在该厂制冷室西侧院内将导火 索点燃后窜入制冷室内,被值夜班的该厂职工邵述衡发现。由于邵及他人的阻拦, 张将炸药包扔在制冷室内后逃跑。邵述衡为保护职工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抱起即 将爆炸的炸药包冲出制冷室,此时炸药包爆炸,邵述衡被严重炸伤而当场死亡。 张言寿作案后潜逃, 6月1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该案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 强烈,各界非常关注。为从重从快严惩罪犯,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派员提前 介入, 于6月26日以爆炸罪一审判处张言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山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1995年6月29日,在昌邑市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将张言 寿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