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高密市在集贸市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资料库:潍坊年鉴库 章节:潍坊年鉴199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4/article/14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4/article/14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高密市司法局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繁荣、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
合法权益,针对集贸市场纠纷多,管理不力的实际,在全市42处集贸市场设立了
人民调解委员会。
    市场调委会由市场所在地的司法所长任主任、工商所长任副主任,成员由部
分守法经营的个体户和市场管理员组成, 每100个摊位选举产生1名调解员、1名
法制宣传员、1名纠纷信息员,在全市形成了一支拥有1680人的市场调解员队伍。
全市统一制订了调委会5项工作职责, 即: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
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调解摊位、摊点之间因争地盘、抢生意、索债务
发生的纠纷;调处货主与顾客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调处货主与货主、顾客与货
主之间发生的较轻微的伤害纠纷;向市管会、司法所反映市场经济动态和调解工
作情况及建议。各调委会建立了学习、培训、例会、纠纷登记、纠纷移交、报告、
档案管理、考核评比等项规章制度,做到了有章可循。
                                                              (徐明东)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