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在集贸市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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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司法局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繁荣、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
合法权益,针对集贸市场纠纷多,管理不力的实际,在全市42处集贸市场设立了
人民调解委员会。
市场调委会由市场所在地的司法所长任主任、工商所长任副主任,成员由部
分守法经营的个体户和市场管理员组成, 每100个摊位选举产生1名调解员、1名
法制宣传员、1名纠纷信息员,在全市形成了一支拥有1680人的市场调解员队伍。
全市统一制订了调委会5项工作职责, 即: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
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调解摊位、摊点之间因争地盘、抢生意、索债务
发生的纠纷;调处货主与顾客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调处货主与货主、顾客与货
主之间发生的较轻微的伤害纠纷;向市管会、司法所反映市场经济动态和调解工
作情况及建议。各调委会建立了学习、培训、例会、纠纷登记、纠纷移交、报告、
档案管理、考核评比等项规章制度,做到了有章可循。
(徐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