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执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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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年来极少数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致使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履行难
的实际,青州市公证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与青州市人民法院联合
设立了公证执行室。公证执行室以青州市法院行政审判庭为主体,具体负责执行
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自公证执行室成立后,公证机关在办
证时即签订违约强制执行条款。设立公证执行室前,公证机关已出具的公证文书,
如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持原公证文书,再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证执行室的设立,加强了人民法院和公证机关的协作,有利于及时保护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前公证过的债权文书,虽权利义务关系明
确,但如产生纠纷,当事人仍需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公证执行室设立后,解决了
环节多、当事人负担重的问题;较好地发挥了公证职能作用,维护了法律尊严;
提高了公证机关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