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严肃执法年”活动与实行“三个分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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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严肃执法年”活动
全市法院以严肃执法为审判工作核心,根据业务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
了“严肃执法年”活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严肃审判纪律、整顿审判秩序、理
顺审判机构、改革审判方式、加强审判监督、规范审判活动等,重点解决干警思
想认识和审判中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倾向性问题。通过努力,两级法院的
整体执法素质有了较大改善,干警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得到了有效遏制。“严肃执法年”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市中院、奎文区法院、
临朐县法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严肃执法年先进单位”。

实行“三个分离”制度
全市法院围绕公开审判,积极改革审判方式,在各项审判中实行了“立审分
离” 、“审执分离”、“审监分离”3项制度。“立审分离”,即向法院起诉的
案件,除刑事公诉案件外,全部由告诉申诉庭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实行本庭与告
申庭收案双轨制。“审执分离”,即案件执行由各法院执行庭专管,人民法院实
行自审自执。“审监分离”,即各类申诉、再审案件均由告申庭负责,告申庭同
时负责对各审判业务庭审结案件的评查。通过实行“三个分离”制度,明确了各
职能部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告诉难”问题,提高了办案
质量效率,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