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审判与行政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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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审判
为发挥调节经济关系、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突出强化了经济审判工作。全
年共依法审结各类初审经济纠纷案件14347件, 争议金额21.7亿元。分别比上年
增长6%和50.9%。 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依法审理涉及企业的购销、加工承
揽、 技术合同等案件10745件,共帮助1200余个企业处理纠纷9400余件,争议额
18亿元,使一批濒临倒闭和经营困难的企业恢复了生机和活力,促进了企业发展。
围绕着市场培育、完善和规范,依法审理了商品流通领域和要素市场中出现的期
货、 票据、商标、金融、保险纠纷案件160件,涉及农村承包合同、土地适度规
模经营、农村股份合作制、农村基金会等方面的纠纷案件2930件,涉外、涉港澳、
涉台经济案件12件,保护了正当经营和交易,促进了改革的深化和经济发展。

行政审判
全市两级法院按照“大胆收案,认真审理”的要求,积极开展了行政审判工
作。 全年共新收行政案件471件, 审结465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非诉案件
602件。指导行政机关办理案件90余件,帮助完善执法措施120余项。结合《行政
诉讼法》 实施5周年纪念,坚持审判与宣传相结合,先后选择30余起典型案件公
开审理, 以案讲法。 并配合有关机关举办法律培训班24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
108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