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业经营开发公司并入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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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解决办公用房的困难,经与市冶金工业经营开
发公司协商,并分别向市政府写出了两个单位合并的请示报告,市政府以潍政办
复字[1995]65号下达了《关于对市冶金工业经营开发公司并入市检察院有关问
题的批复》,6月6日公司正式并入检察院。原公司46名在职干部职工,31名调入
市检察院,15名分别调至城郊地区检察院、奎文和潍城区检察院;固定资产有办
公楼3363.89平方米, 宿舍楼4902.91平方米,仓库用地10市亩,汽车5部和其它
物资。
(丁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