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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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潍坊市检察机关继续贯彻“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认
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维护政治稳定和社
会安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省检察院决定,给市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反贪污贿赂斗争。全市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37件,立案侦查521件,其
中贪污162件、 贿赂116件、挪用公款86件、假冒商标32件、偷税抗税122件、其
它3件;大要案357件。立案数和大要案数,分别比上一年增加13%、30.3%。通
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
刑事检察。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加各项专项斗争,对需要批捕、起诉的刑事
犯罪分子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把握打击重点,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
预审活动。共受理公安机关和自侦部门提请批捕的人犯2789名,经审查批准逮捕
2563名;受理移送起诉的人犯3949名,经审查提起公诉的2965名,其中市检察院
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事案犯, 提起公诉407人。在“严打”斗争中,检
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侦查、预审活动1164件次。
法纪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303件,立案侦查155件,其中
徇私舞弊2件、玩忽职守29件、刑讯逼供4件、非法拘禁39件、重大责任事故56件、
伪证8件、非法侵宅8件、诬告陷害1件、包庇8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
经济损失830余万元。
监所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对监管改造场所的监督检察。办理监管人员贪
污犯罪案件1件2人, 办理被监管人员重新犯罪案件8件11人。对监管改造部门联
合或自行安全检查1643次, 提出检察建议264条,消除事故隐患57起;受理控告
申诉案件9件, 其中转办3件, 自查6件,法院已改判1件;参与研究、审批减刑
(期)、假释(提前解教)、保外就医会议77次,提出检察建议13条;对被监管人员
进行集体教育218次, 个别提审教育3173人次,向经济案犯开展政治攻势12次,
敦促被监管人员检举揭发犯罪线索136条,有关部门从中破获案件58件(其中经济
案件8件);对1388名监外执行罪犯检察29次,纠正违法19次,收监执行10人。
控告申诉检察。坚持以受理群众举报和办理申诉案件为重点,积极查办不服
法院判决、 裁定和检察院免予起诉的案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07件次;立案
查处各类控告申诉案件122件;受理群众举报1877件,其中经济案件线索1630件,
已初查1104件,立案281件,内有大要案138件。
民事行政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75件,其中民事案件
44件,经济案件25件,行政案件6件,立案21件,妥善处理20件。
检察技术。紧紧围绕查办大要案、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执法监督,充分发挥
检察技术的作用。 共受理各类案件2321件,其中法医学检验鉴定627件,司法会
计检验鉴定285件、文件检验鉴定74件、视听技术974件。出具各类检验鉴定报告
书、 分析意见书1159份,提供证据2261件,提供侦查方向的114件。通过办案,
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30余万元。
全市检察机关与人民保险公司联合成立的保险理赔鉴定中心,共办理保险理
赔案件576件,报赔金额208万元,经鉴定后拒赔金额79万元。下半年,市检察院
又与太平洋保险公司联合成立了保险理赔鉴定中心。
干部教育。为加强检察干警的教育培训,2月和7月,市检察院先后成立了教
育处和检察官培训中心, 抓好岗位职务培训和专业培训。全市检察干警中有132
人参加了法律专业证书班学习, 142人参加了大学本科班学习,44人参加了适应
性培训。至年底,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警已达81.9%。
从严治检。全市检察机关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首先抓了各级检察长和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并通过组织干警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开展学习孔繁森、济南
交警先进事迹活动,建立健全勤绩报告、错案查究、警诫等制度,进一步增强了
干警的宗旨、理想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观念,保持了检察队伍的好
形象。年底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20个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进行评议时,
市检察院以89.1分的好成绩名列榜首。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检察官法》后,市检察院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并向各基层院发出了学习宣传《检察
官法》 的通知。自3月10日至月底,全市检察机关集中进行了学习宣传,并与促
进严格执法、反腐败查办大要案、开展争做优秀检察官、我为检察机关添光彩等
活动结合起来,做好各项工作,迎接《检察官法》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