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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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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概述】2019年,按照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突出重点难点,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成立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成立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全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在全市市县两级同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潍坊建设中的先导示范、支撑带动作用充分发挥。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印发《潍坊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市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编制《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完成《潍坊市公共健身设施管理办法》《潍坊市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管理办法》等2部政府规章。做好《潍坊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管理办法》《潍坊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潍坊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4部政府规章修订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政府文件送审、政府文件审核“三张清单”,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对115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和审核。推动市政府修订完善《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出台《潍坊市政府合同审査管理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合同审査。审核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件,政府文件41件,政府合同37件,提出修改意见310余条,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搭建智能合法性审核平台,引导政府立法智库、行政执法监督员、政府法律顾问团等专家队伍,全程参与行政立法、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及审核工作。全年提出重要法律意见210余条,确保行政立法项目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
【规范行政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职责,对市级部门内设有多支执法队伍部门,实行部门领域内一支队伍执法。理顺市区体制,将国家和省有明确要求的文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领域实行以市为主的执法体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市县两级普遍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省创新制定《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标准》,出台《潍坊市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管理办法》,为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使用提供遵循。持续深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市级设定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审核市级调整变更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共600余项,办理执法争议案件70余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成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市县两级共清理执法主体183个,清理执法人员1302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为86.6%。“互联网+监管”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系统率先在全省上线运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互联网+监管”模式正式形成。针对《问政山东》及“回头看”节目曝光的执法乱作为等违法问题,组织开展执法行为排査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
【规范推进复议应诉裁决工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78件,综合纠错率为50.5%。与市法院联合建立行政争议和解工作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严格贯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5.1%。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调整后行政复议办案场所面积达510平方米。广泛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在全省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司法部初步确定将潍坊列为行政裁决国家示范点,来潍召开委托市司法局起草的《行政裁决工作问答汇编》研讨会议,对潍坊市行政裁决先行先试做法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