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
【概况】2019年,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3件地方性法规,对《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进行打包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査综合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组织对1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査。
【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审议通过《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根据省委、省人大安排的海岸带保护立法的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共同完成《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2019年6月12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2019年8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2019年10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于11月29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审议通过《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2018年10月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2018年12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2019年4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9年5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审议通过《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2019年6月12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2019年8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2019年12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1月15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适应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和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及时修订相关条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人大要求,对已经生效实施的《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进行打包修改,这是潍坊市有立法权以来第一次修法。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惠书记的要求,重点对《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和《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现实需求。
【加强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与相关专门委员会共同审查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9件(含规章2件)。按照省人大要求,将潍坊市现行有效的112件各类规范性文件全部集中上传至备审平台。参加省人大备案审查及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培训和规范性文件上传及综合信息平台测试培训。9月30日,举办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培训班,对市政府及12个县市区人大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全面启动潍坊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落实专门场所、设备,精心调试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专网专机专人管理,基本完成省人大要求的省、市、县三级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上下连通任务,为实现备案审查工作流程信息化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保障。
【科学编制立法计划】9月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市司法局以专函的形式征求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领导、市政府副市长的2020年立法建议;联合下发《关于征集2020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在潍坊日报和潍坊人大网站发布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向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全体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前后共征集到立法建议项目15件。10月至11月,就有关立法项目与市直部门召开12次座谈会,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与市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对立法项目进行共同研究,结合五年立法规划,初步拟定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地方立法计划(草案),书面征求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市政府副市长等对计划草案的意见,并对计划草案进行调整完善。按照规定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市委批准实施。
【开展立法评估论证】为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严格工作程序,年初选聘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届立法咨询专家组成员26名,结构进一步优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潍坊医学院、潍坊学院、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三家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和山东鸢都英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峡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文明行为促进、快递业管理等立法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委托校地合作单位一一西南政法大学先后对《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草案)》《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草案)》《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形成修改建议书,为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提供专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