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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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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事务

【概况】2019年,潍坊市民族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认真把握“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主动担当,依法作为,确保全市民族领域的安全和谐稳定。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成功召开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2019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潍坊主场启动仪式;组织潍坊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族知识图片展,共计发放民族工作宣传小册子15000余份;参观潍城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文艺演出、少数民族职工健康义诊、“连心大走访”等活动;编印《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读本》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学习材料汇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手册》等学习材料50000余册,为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抓手。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市委统战部具体负责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工作规划,作为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每年召开一次创建工作落实推进情况专项调度会。9月份,首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实推进情况专项工作调度会,市委常委、王兆辉部长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对全市面上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出新要求。出台《关于潍坊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明确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对县市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12月下旬在诸城市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近年来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安排部署民族领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谋划2020年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重点。注重典型引领。下拨资金35万元,做好全市44个单位创建工作;对潍坊市18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进行市级命名表彰;对各项工作比较突出的5家创建点推荐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青州市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这是该市连续31年、第七次获此殊荣。
【促进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各类发展资金的监管使用。完成2018年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宗教事业发展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在省里组织的第三方评审中,潍坊市项目完成情况被评为优秀等次。完成2019年128万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分配、下拨,助力乡村振兴。积极落实民品政策。做好2018年度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贷款贴息申请工作,联合财政、人民银行对民品企业优惠利率贷款使用、贴息资金核算、民品生产销售等情况进行检査,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对4家民品企业申报的903万元贴息资金进行审核上报和资金拨付工作。认真做好特殊群体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会同市财政局为3708户穆斯林农户和城市低保户发放牛羊肉价格补贴148万元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査。2019年共争取到省级以上资金1226万元。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对全市清真食品生产企业、清真餐饮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