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概况】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支持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民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各项民政工作取得开创性成绩。市民政局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山东省抗击台风抢险救灾先进集体。
【脱贫攻坚】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察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的实施意见》,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将3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到镇(街道)。拓宽兜底保障范围,将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5.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建立低保贫困人口3个月渐退制度,确保其稳定脱贫。
【社会救助】继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80元和每人每年不低于520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70元和每人每年不低于7000元。分类实施临时救助,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小额备用金、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提升特困人员服务水平。建立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机制,截至2019年底全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5334人,实现“愿进全进”。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全部签订护理责任人照护协议,实施依法供养和照护。深入开展低保专项整治,先后开展农村低保、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电视问政反映问题整治行动,落实低保备案制度,确保低保救助规范有序开展。完善信息核对平台,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实现部、省、市、县、镇(街)核对系统五级互联互通,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40多个部门单位54项数据的共享交换。潍坊市“纵向五级贯通,横向多点互联,织密精准核对信息网”等3个项目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案例评比活动”优秀创新案例和优秀实践案例,获奖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养老服务】扎实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顺利通过民政部、财政部验收。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实行市级规划设计、区级指挥调度、街道服务对接、社区终端服务四层管理,实现市、县(市、区)、镇(街道)、社区(村)、家庭五级覆盖。对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信息进行集中采集,共采集信息180多万条。深化“放管服”改革,联合市发改委、市卫健委等6部门下发《关于依法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登记备案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直接登记和备案制度。以“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为主要任务,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市运营的132处养老机构全部达标。加强养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年内累计培训2233人次。组织开展全市第七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派3人参加省赛,2人获得特等奖、1人获得二等奖,另有1人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竞赛并获二等奖。统筹合并低保老年人分类施保、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建立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惠及36234名老年人。在寿光开展老年人公益性助餐点建设运营试点,依托养老服务集团等运营主体,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城乡社区治理】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强化政策支撑,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为全市开展城乡社区治理提供根本遵循。稳妥推进标准化社区居民服务中心建设,截至2019年底,投入5185.61万元,建成104处,进一步完善卫生、养老、文体娱乐等服务项目,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服务不出社区。大力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积极开展省级社区治理实验区创建工作,潍城区、青州市、寿光市、诸城市被确定为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实验区,占全省的11%。增强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推广“由民做主”社区协商机制,健全完善“多方参与、协商共治”社区协商制度,推进城乡社区和村级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共建,极大增强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在城乡社区开展“四社联动”,基本建立起信息联通、组织联建、服务联办制度。全市社区社会组织5862家,持证社工4871人,社区志愿者达50.1万人。结合深化“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持续提升社区信息化水平,指导潍城区开展“一窗受理,全科服务”试点,实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联办”,基本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代表山东省迎接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组织的督査,督査组对潍坊市城乡社区治理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社会组织管理】全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4952家,总量居全省第三位,其中市民政局直接管理的1060家。全市共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2212个,其中单独建立1786个,联合建立426个。党组织应建尽建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两个100%。强化培育扶持,全市建立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39处,总建筑面积达34000平方米,共入驻331家社会组织,初步形成市、县(市、区)、镇(街道)、社区“四级一体”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体系。市级社会组织培育中心托管机构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省社会组织创新示范点”。潍坊市行业协会商会双创园试运行,初期协调1200平米场所,21家行业协会商会入驻,是全省第一家行业协会商会专项孵化平台。加强综合监管,改社会组织年度检査制度为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对19家市管社会组织完成等级评估,评出AAAAA级社会组织3家,AAAA级社会组织5家,AAA级社会组织6家,AA级社会组织3家,A级社会组织2家;将未完成年报的80家市管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市取缔劝散26家非法社会组织。助力扶贫攻坚,全市1500多家社会组织筹措并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其中,“情暖夕阳”“黄谷生机”“爱留古村”等项目成为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示范项目,在全国、全省获得好评。加强与聊城、重庆开州区扶贫协作,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两地脱贫攻坚。
【社会事务】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将绿色殡葬改革列为乡村振兴、移风易俗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市新建成镇级公益性公墓9个、改造提升农村公益性公墓1212个。会同宣传部在寿光召开移风易俗殡葬改革推进会议,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测评全省第一名,参评的11个县市区中有8个进入全省前20名,寿光、昌乐、潍城、临朐分别列居全省前4席。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合力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违规私自扩建公墓、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销售等问题。积极协调市卫健委推进医院太平间外包问题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减免惠民政策,全市共火化遗体68738具,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7560万元。组织实施第五届免费海葬服务活动2次,60具逝者骨灰魂归大海,累计服务丧属220人。圆满完成第十九届殡葬用品公开招标,共采购骨灰盒42320只,合同金额1400多万元。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投入1.37亿元,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扩面,全力保障其基本生活”的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一、二级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在省基础上提高50%;在全省自推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截至12月底,发放困难残疾人补贴资金1.73亿元,惠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4044人,惠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9197人。依法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和服务工作,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45892对,离婚登记16941对,补办结婚证和离婚证21633对,登记合格率均为100%。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44例,合格率100%。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为贫困农村留守妇女及其家庭开展扶贫等公益项目。完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制,全市支出流浪乞讨救助经费714.4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05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45人次。
【福利慈善事业】社会福利事业民生“兜底”保障作用突出。市儿童福利院在养孤残儿童147名,市社会福利院在养成年特困人员160名,实现中心城区特困人员“愿进全收”。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4.01亿元,连续8年居全省第二。组织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为8532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3139万元。慈善事业捐助救助作用突出。日常慈善筹募资金201.77万元。集中开展抗击“利奇马”台风募捐,全市募集7510.67万元,其中接收捐款7468.6万元,物资折价42.07万元。实施“复明直通车”工程、低保家庭门诊血液透析慈善扶贫、烟草惠民帮扶等慈善项目,发放救助金3334.39万元,救助困难群众8万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