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物
【重点文物保护】2019年,完成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潍坊市有5处入选,争取上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到位4864万元,均位居全省前列。完成《段村烈士祠修缮保护方案》等10余处文保工程修缮方案编制,青州衡王府石坊抢险加固工程等10处以上文保工程验收工作,成绩均合格。
【博物馆建设】市博物馆圆满组织全国馆藏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工作经验交流研讨会。市博物馆、寿光市博物馆2个文博活动项目获全省第三届十大优秀社会教育案例优秀案例奖。博物馆常设展览达60余个,临时展览超过150个,年入馆观众人数突破300万人次。出台《关于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规范发展非国有博物馆,现有已在省里备案的非国有博物馆达到32家,数量居全省前三位。
【文物法规建设】出台《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齐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和与之配套《关于非国有博物馆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文物审批前置】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将“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纳入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及之前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将文评作为“区域评估”和“多评合一”的必备条件之一,写入流程和文件。
【“文物+旅游”融合发展】在昌邑市试点文物保护利用新模式,结合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利用已修缮的昌邑茧绸博物馆、卜庄抗战纪念馆等一大批文物点,打造齐国盐都片区、红色马渠片区等7个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片特色品牌区,年吸引20余万人次前来参观,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带一路”合作考古】推动“一带一路”合作考古工作有效开展,参与“一带一路”合作考古和文化遗产保护,与以色列希伯来大学等中外学术机构联合实施“中以弥河流域考古调査项目”。
【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模式】乐道院暨西方侨民集中营旧址全部产权划归市文旅局,成立潍坊市博物馆分馆(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配备人员。该旧址已成功创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入选“第八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文化遗产研究】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和展示工作,圆满完成省厅下达的10个全省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研究课题项目,形成一批典型研究成果。启动《潍坊历史文化传承研究》专题项目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