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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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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概况】 2018年,围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全省创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中期评估,面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公众开展问卷调查,有93.5%的参与者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评价满意。该项工作被评为2018年度全市业务工作创新类优质服务项目。着力优化政策环境,全面清理1984年市政府成立以来的文件,共筛选出1978件文件进行清理,最终确定废止1069件、失效327件、修改27件。其中废止和失效文件占文件清理总数的71%,超潍坊市历年清理废止文件总数2倍以上。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在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百城年考”中,潍坊市以728.66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4.32分的成绩,在竞争更加激烈的情况下跻身全国第13位,在东部区域48个城市中排名第11位,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列。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贯彻《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全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细化,将11大类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细化为76项具体执行标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可操作性。严格进行审查论证,重点把关决策程序和合法性问题,《潍坊市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均履行法定程序。加强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审查标准,《渤海湾港口集团组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38个合同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

【重点领域立法工作】 健全政府立法向市委请示汇报制度,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协调,与市政协的立法协商,确保政府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完善政府立法审查机制,所有立法项目全部经过严格合法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在全省率先建立立法项目储备机制,形成由3大类103件立法项目组成的政府规章项目储备库,有序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制定2018年政府立法计划,先后出台《潍坊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管理办法》《潍坊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订)》《潍坊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潍坊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5部,按时高质量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草案)》。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创新建立一线工作制度并实现常态化,对重大涉法问题,现场进行调研,一线提供法律服务,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全年全程参与潍美国际中心项目、火车站南广场和高铁新片区PPP项目等政府决策事务231项,近500人次参与,发挥重要参谋助手作用。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在全国率先设立司法实务(潍坊)研究中心,搭建起法律人才培训新平台。编印《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风采录》,组织到中国政法大学进行培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履职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细化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严格落实案卷评查制度,制定《潍坊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对市县两级人社、农业农村、水利、交通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共发现问题357个,其中规范性问题312个、程序性问题45个。积极推进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系统建设,市直40个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4160项全部完成录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先后组织2359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1881人,通过率79.7%。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共清理行政执法证件476个。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创新实行公开听证、实地调查、调解和解、专家会审、案件回访等办案模式,公开公正办理案件,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发挥明显。全年市县两级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数与立案审理数创“双过千”新高,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465起,纠错264起,综合纠错率为18.02%。坚持高效便民原则,推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流程再造,探索实行市区行政复议办案“一体化”改革,通过完善代收复议申请、联合审理、代送复议决定机制,增强办案实效,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在镇(街)、社区和村居设置联络点,建立起8683人的行政复议联络员队伍,初步构建以市为龙头、县市区为骨干、镇(街)为支撑、社区为结点、村居为基点的五级复议网络体系,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行政应诉办法》,建立行政应诉工作动态档案和定期通告机制,明确出庭负责人范围、庭审准备、纪律守则等程序规范,督促行政负责人参与行政应诉案件处理,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