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工作
【践行“两个维护”】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全市有31人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党纪处分;坚决肃清孙政才、令计划恶劣影响,对市县创业促进会暨YBC办公室清理整顿不力的问责27人,其中县级17人;迅速启动围滩河撒药治污表面整改、昌邑石化违法生产销售不合规柴油产品问题问责工作,问责28人,其中县级16人。坚决落实巡视整改政治任务,中央巡视和省委巡视反馈涉及的43项整改任务,均已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办理中央巡视组转交件605件、省委巡视组转交件2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2人、组织处理和其他处理260人。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市委开展3轮巡察,共巡察党组织43个,其中对2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与审计联动,发现主要问题877个、问题线索164条,立案19件,给予党纪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巡审联动”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推广。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市委制定下达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32名县级党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市纪委常委与25名县处级党政正职进行廉政谈话;实施党内问责1171起,问责党组织1312个,处理1262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04人。
【强化作风建设】 严查享乐奢靡之风,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2起,处理289人,处分178人,通报曝光59批178起。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实施方案和“12+48”问题指标体系,共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810起,处理1525人,处分932人,通报曝光150批571起。该项工作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优质服务项目”。完善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出台《关于规范容错纠错工作程序的意见(试行)》,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对3起诬告陷害诽谤党员干部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加强纪律作风教育,组织全市7.9万名党员干部参加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拍摄制作《一以贯之抓作风努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潍坊市优化营商环境明察暗访纪实》专题片,编印《前车之鉴——潍坊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忏悔录》,打造茂腔反腐戏《失却的银婚》,收到良好教育效果。
【推进审查调查】 构建一体化执纪执法机制,坚持纪律和法律双施双守,确定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执纪监督,第七至第十一纪检监察室负责审查调查,实现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5542人次,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为10177、4042、804和519人次。建立以分析研判会为中心的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机制,形成10项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图,制定《大案要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保证审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9142件,立案4278件、处分5041人,同比分别增长9.7%、20.6%,其中市纪委市监委立案86件、处分91人,同比分别增长160.6%、296%;采取留置措施42人、移送起诉86人,其中市监委采取留置措施10人、移送起诉7人。潍坊市做法得到省纪委省监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予以推介,并被潍坊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8年度全市优秀工作成果一等奖。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对12个县市区2018年以来案件质量规范化工作进行集中检查,发现8个环节26类问题,以扎实整改促质量提升。畅通法法衔接机制,明确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对外联络协调机构,对接形成16个方面衔接体系,实现监察法与刑诉法、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有序对接。完善常态化安全机制,推行具有潍坊特色的“八七五”走读式谈话模式,协调公安机关成立留置勤务专班,建立联合检查制度,组织对县市区开展3次实地检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检查组到潍坊检查时,肯定了潍坊市办案安全和留置工作。
【保障群众利益】 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实施“开门接访”,全市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9127件次,新办公区来访接待大厅接待群众571批1042人次。开展为期4个月的信访举报件集中化解专项行动,办理上级转办件1424件,化解信访积案242件。聚焦脱贫攻坚、征地拆迁等领域,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615起,处理4433人,处分2332人,通报曝光263批1667起,其中查处扶贫领域问题459起,处理776人,处分397人,通报曝光77批380起。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专项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90件,处理157人,处分138人,其中查处“保护伞”问题28件54人,处分52人,因工作推动不力问责16人。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工作,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廉洁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抗灾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组建3个督导组、5个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廉洁抗灾、阳光重建。
【加强自身建设】 结合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领导班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到南京、镇江、宿迁、青岛等地对标学习考察,开展“提高政治站位,忠诚履行职责”学习征文活动,举办“学业务、强技能、练精兵”潍坊市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大赛;组织业务培训班36期、培训4343人次。在省纪委和市委协调下,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综合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实现集中办公,并建成20间走读式谈话室和309平方米的来访接待大厅;在市廉政教育中心基础上,划拨建设用地230亩,建设4.79万平方米的市监察机关留置场所,按照市委要求规划建设潍坊市廉政教育展馆,项目全权委托昌乐县代建,主体工程已完成验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开展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试点工作,晋升一至四级调研员36人次、一至四级主任科员111人次;严格准入标准,通过公开考选、选调补充人员49名,接收军转干部4人,现有人员达到254人,平均年龄较改革前下降2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96.3%。加强内部监督,召开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抓好省纪检监察系统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组织18名县级纪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询问质询、民主评议,分层次开展全员家访2次,在巡察组、审查调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严防“灯下黑”,全市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49件,处置问题线索36件,谈话函询16人,立案6起,给予党纪处分6人,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起诉1人,组织处理或调整19人。
重要工作
重要工作
【践行“两个维护”】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全市有31人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党纪处分;坚决肃清孙政才、令计划恶劣影响,对市县创业促进会暨YBC办公室清理整顿不力的问责27人,其中县级17人;迅速启动围滩河撒药治污表面整改、昌邑石化违法生产销售不合规柴油产品问题问责工作,问责28人,其中县级16人。坚决落实巡视整改政治任务,中央巡视和省委巡视反馈涉及的43项整改任务,均已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办理中央巡视组转交件605件、省委巡视组转交件2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2人、组织处理和其他处理260人。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市委开展3轮巡察,共巡察党组织43个,其中对2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与审计联动,发现主要问题877个、问题线索164条,立案19件,给予党纪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巡审联动”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推广。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市委制定下达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32名县级党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市纪委常委与25名县处级党政正职进行廉政谈话;实施党内问责1171起,问责党组织1312个,处理1262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04人。
【强化作风建设】 严查享乐奢靡之风,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2起,处理289人,处分178人,通报曝光59批178起。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实施方案和“12+48”问题指标体系,共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810起,处理1525人,处分932人,通报曝光150批571起。该项工作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优质服务项目”。完善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出台《关于规范容错纠错工作程序的意见(试行)》,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对3起诬告陷害诽谤党员干部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加强纪律作风教育,组织全市7.9万名党员干部参加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拍摄制作《一以贯之抓作风努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潍坊市优化营商环境明察暗访纪实》专题片,编印《前车之鉴——潍坊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忏悔录》,打造茂腔反腐戏《失却的银婚》,收到良好教育效果。
【推进审查调查】 构建一体化执纪执法机制,坚持纪律和法律双施双守,确定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执纪监督,第七至第十一纪检监察室负责审查调查,实现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5542人次,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为10177、4042、804和519人次。建立以分析研判会为中心的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机制,形成10项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图,制定《大案要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保证审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9142件,立案4278件、处分5041人,同比分别增长9.7%、20.6%,其中市纪委市监委立案86件、处分91人,同比分别增长160.6%、296%;采取留置措施42人、移送起诉86人,其中市监委采取留置措施10人、移送起诉7人。潍坊市做法得到省纪委省监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予以推介,并被潍坊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8年度全市优秀工作成果一等奖。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对12个县市区2018年以来案件质量规范化工作进行集中检查,发现8个环节26类问题,以扎实整改促质量提升。畅通法法衔接机制,明确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对外联络协调机构,对接形成16个方面衔接体系,实现监察法与刑诉法、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有序对接。完善常态化安全机制,推行具有潍坊特色的“八七五”走读式谈话模式,协调公安机关成立留置勤务专班,建立联合检查制度,组织对县市区开展3次实地检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检查组到潍坊检查时,肯定了潍坊市办案安全和留置工作。
【保障群众利益】 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实施“开门接访”,全市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9127件次,新办公区来访接待大厅接待群众571批1042人次。开展为期4个月的信访举报件集中化解专项行动,办理上级转办件1424件,化解信访积案242件。聚焦脱贫攻坚、征地拆迁等领域,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615起,处理4433人,处分2332人,通报曝光263批1667起,其中查处扶贫领域问题459起,处理776人,处分397人,通报曝光77批380起。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专项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90件,处理157人,处分138人,其中查处“保护伞”问题28件54人,处分52人,因工作推动不力问责16人。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工作,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廉洁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抗灾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组建3个督导组、5个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廉洁抗灾、阳光重建。
【加强自身建设】 结合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领导班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到南京、镇江、宿迁、青岛等地对标学习考察,开展“提高政治站位,忠诚履行职责”学习征文活动,举办“学业务、强技能、练精兵”潍坊市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大赛;组织业务培训班36期、培训4343人次。在省纪委和市委协调下,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综合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实现集中办公,并建成20间走读式谈话室和309平方米的来访接待大厅;在市廉政教育中心基础上,划拨建设用地230亩,建设4.79万平方米的市监察机关留置场所,按照市委要求规划建设潍坊市廉政教育展馆,项目全权委托昌乐县代建,主体工程已完成验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开展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试点工作,晋升一至四级调研员36人次、一至四级主任科员111人次;严格准入标准,通过公开考选、选调补充人员49名,接收军转干部4人,现有人员达到254人,平均年龄较改革前下降2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96.3%。加强内部监督,召开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抓好省纪检监察系统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组织18名县级纪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询问质询、民主评议,分层次开展全员家访2次,在巡察组、审查调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严防“灯下黑”,全市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49件,处置问题线索36件,谈话函询16人,立案6起,给予党纪处分6人,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起诉1人,组织处理或调整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