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概况】 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改革工作安排,牢牢把握“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目标定位,围绕加快“四个城市”建设,扎实推进各领域改革任务,各项改革蹄疾步稳向纵深推进,全年共召开10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30个重要改革方案,出台改革文件121个。9月2日,市委主要领导在全省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就全面深化改革作了典型发言。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五个一批”政策去产能,全市压减钢铁产能275万吨,重点行业产能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出台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商品房去化周期降至8.7个月,企业负债率降为58.5%;持续实施“711”降成本行动,为企业减负140亿元。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调整权力事项278项,工商登记实现“31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行“一窗式”行政审批服务、“模块化”审批、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重点投资项目全程无偿代办制度等,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升。推进市县两级“零跑腿”和“只跑一次”改革,向社会公布实行市级第一批54项“零跑腿”事项、275项“只跑一次”事项。召开全市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出台加快推动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载体建设,市工业研究院挂牌运营,山东省雷沃智能农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试点)列为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潍柴集团氢燃料电池项目列为国家重大创新专项,引进北航歌尔智能制造研究院、北大现代农业研究院等高校院所研发机构37家。实施PPP融资提升重大专项行动,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PPP机构全覆盖。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起竞争性用地、用水、用能和环境容量分配机制,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显著提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额达到860亿元。加快资本市场融资步伐,完成规模企业规范化改制920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新增惠发食品、家家富现代农业集团、大业股份3家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8家、四板挂牌企业285家,债券融资达318.7亿元。印发实施关于完善招商体制机制的意见、潍坊招商发展激励政策,制定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实施办法,成立市招商中心。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在滨海开发区开展“大部制”、全员聘任和绩效考核改革。积极创建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列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10+2”重大工程。昌乐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顺利通过农业部验收,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节目报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24613家,家庭农场发展到6811家。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395.9万亩,占比达41.8%。
【民主法制领域改革】 完善立法体制和立法程序,制定《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评估办法》。印发开展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促进发展、走在前列”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制定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规程,加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出台潍坊市群团改革“1+4”改革方案,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改革全面推开。
【文化体制改革】 制定《潍坊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和《开展创建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活动方案》,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和管控处置机制。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建立市、县、镇三级应急响应机制。深化市县级传媒体制机制改革,昌乐改革经验入选中宣部经验选编。实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工程,农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和省定贫困村文化大院建成率达94%。进一步明确市属国有文化企业双效统一考核及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范围和要求。推进文化企业、项目、园区“三大载体”建设,歌尔股份等7个项目入选第五批山东省重点文化企业、项目和园区。
【司法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推进员额制改革,全市法院共组建审判团队397个,遴选员额检察官423名。在潍城法院开展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建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出台《潍坊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警务助理”制度实现全覆盖。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开展“万人下基层”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全面启动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市县镇村四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完成率达到70%。成功创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获评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出台深化学校内部去行政化改革的意见,在100所学校推进依法自主办学试点。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县管校聘改革,建立起高级教师评审七项新机制和规范教职工聘任九项新举措,在教育部召开的教师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荣获第五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推进德育课程一体化改革,出台《潍坊市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16—2020)》。省政府与北京大学签约在潍坊共建现代农业研究院。实施“185”创业行动计划,完善创业培训体系,创业大学分校建设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开展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试点,提供就业服务12万人次,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编制实施《潍坊市医养结合示范区发展规划(2017—2020)》,潍坊市被确定为国家医养结合示范省先行区。获批全省唯一一个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市、县两级39家公立医院全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并按新机制运行。印发《潍坊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方案(2017—2019年)》,新建成标准化农村社区卫生室420处。深入推进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制定潍坊市养老机构等级管理及评定办法,对养老机构实行AAAAA级规范管理。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及7个配套方案。深入实施绿色发展“十大工程”。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覆盖全市所有河流的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出台潍坊市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临朐县开展水权交易制度试点,开展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全市实施面积达33万亩。出台潍坊市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构建起“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高效运转”的环境保护监管体系。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党员全员进党校培训、支部生活日、党员到党性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党员积分制管理4项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优化干部队伍实施意见》,突出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选配。建成118个镇街党群服务中心、895个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631个村党群服务站。扩大“两新”组织党建有形有效覆盖,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在潍坊市召开。实施人才强企“三年行动计划”,11个县市区成立人才发展服务中心,遴选首批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50名。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印发《201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全市共实施党内问责16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7人。制定《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完成市纪委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出台《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潍坊市市县联合巡察工作暂行办法》《潍坊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巡察监督工作实施意见》。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市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图》和《执纪审查安全检查标准》。健全完善述责述廉制度,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统计局等8个市直部门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专有名词解释
四个城市: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提出要全面推进“四个城市”建设,并在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潍坊市“四个城市”建设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具体指产业强市、文化名市、活力城市、品质城市。
五个一批:《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2号)中关于分类施策化解过剩产能部分提出“五个一批”,具体为“主动退出一批、倒逼出清一批、优化整合一批、转移消化一批、改造提升一批”。
711降成本行动: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6月起,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专项行动”。“7”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负担、融资成本、用工成本、电力成本、物流成本、用地成本等7大领域成本。“1”是企业发挥好自身在降成本中的能动作用。“1”是抓好对历史遗留与企业不动产相关的证照问题的专项治理。
放管服:2015年5月12日,李克强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首次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总的要求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即‘放、管、服’三管齐下”。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
31证合一、一照一码:2017年8月山东省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41号文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61号),明确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中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以下统称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第一批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31证合一”)。
“一窗式”行政审批服务:2017年12月全市出台《潍坊市“一窗受理”集中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潍政办字﹝2016﹞号)。具体是指,围绕让群众、企业办事进一个门、找一个窗,最多跑一次就能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审批服务模式。
“1+4”改革方案: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团工作,着力优化群团机关机构设置,2017年8月全市出台《潍坊市群团改革“1+4”改革方案》(潍办发﹝2017﹞23号)。具体指《潍坊市群团改革方案》1个总方案及《潍坊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共青团潍坊市委改革实施方案》《潍坊市妇联改革实施方案》《潍坊市科协系统改革实施方案》4个改革方案。
十大工程:2016年2月全市出台《关于深化“三八六”环保行动实施“十大工程”加快绿色发展的意见》(潍发﹝2016﹞4号)。具体是指,产业提升绿色发展工程、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程、工业点源深度治理工程、车辆污染综合管控工程、城建环卫精细管理工程、集中供热优化整合工程、城镇废水综合利用工程、河流湿地生态保护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工程。
两新组织: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四种形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具体为: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概况】 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改革工作安排,牢牢把握“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目标定位,围绕加快“四个城市”建设,扎实推进各领域改革任务,各项改革蹄疾步稳向纵深推进,全年共召开10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30个重要改革方案,出台改革文件121个。9月2日,市委主要领导在全省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就全面深化改革作了典型发言。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五个一批”政策去产能,全市压减钢铁产能275万吨,重点行业产能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出台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商品房去化周期降至8.7个月,企业负债率降为58.5%;持续实施“711”降成本行动,为企业减负140亿元。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调整权力事项278项,工商登记实现“31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行“一窗式”行政审批服务、“模块化”审批、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重点投资项目全程无偿代办制度等,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升。推进市县两级“零跑腿”和“只跑一次”改革,向社会公布实行市级第一批54项“零跑腿”事项、275项“只跑一次”事项。召开全市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出台加快推动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载体建设,市工业研究院挂牌运营,山东省雷沃智能农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试点)列为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潍柴集团氢燃料电池项目列为国家重大创新专项,引进北航歌尔智能制造研究院、北大现代农业研究院等高校院所研发机构37家。实施PPP融资提升重大专项行动,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PPP机构全覆盖。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起竞争性用地、用水、用能和环境容量分配机制,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显著提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额达到860亿元。加快资本市场融资步伐,完成规模企业规范化改制920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新增惠发食品、家家富现代农业集团、大业股份3家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8家、四板挂牌企业285家,债券融资达318.7亿元。印发实施关于完善招商体制机制的意见、潍坊招商发展激励政策,制定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实施办法,成立市招商中心。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在滨海开发区开展“大部制”、全员聘任和绩效考核改革。积极创建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列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10+2”重大工程。昌乐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顺利通过农业部验收,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节目报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24613家,家庭农场发展到6811家。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395.9万亩,占比达41.8%。
【民主法制领域改革】 完善立法体制和立法程序,制定《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评估办法》。印发开展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促进发展、走在前列”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制定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规程,加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出台潍坊市群团改革“1+4”改革方案,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改革全面推开。
【文化体制改革】 制定《潍坊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和《开展创建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活动方案》,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和管控处置机制。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建立市、县、镇三级应急响应机制。深化市县级传媒体制机制改革,昌乐改革经验入选中宣部经验选编。实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工程,农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和省定贫困村文化大院建成率达94%。进一步明确市属国有文化企业双效统一考核及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范围和要求。推进文化企业、项目、园区“三大载体”建设,歌尔股份等7个项目入选第五批山东省重点文化企业、项目和园区。
【司法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推进员额制改革,全市法院共组建审判团队397个,遴选员额检察官423名。在潍城法院开展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建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出台《潍坊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警务助理”制度实现全覆盖。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开展“万人下基层”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全面启动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市县镇村四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完成率达到70%。成功创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获评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出台深化学校内部去行政化改革的意见,在100所学校推进依法自主办学试点。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县管校聘改革,建立起高级教师评审七项新机制和规范教职工聘任九项新举措,在教育部召开的教师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荣获第五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推进德育课程一体化改革,出台《潍坊市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16—2020)》。省政府与北京大学签约在潍坊共建现代农业研究院。实施“185”创业行动计划,完善创业培训体系,创业大学分校建设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开展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试点,提供就业服务12万人次,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编制实施《潍坊市医养结合示范区发展规划(2017—2020)》,潍坊市被确定为国家医养结合示范省先行区。获批全省唯一一个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市、县两级39家公立医院全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并按新机制运行。印发《潍坊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方案(2017—2019年)》,新建成标准化农村社区卫生室420处。深入推进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制定潍坊市养老机构等级管理及评定办法,对养老机构实行AAAAA级规范管理。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及7个配套方案。深入实施绿色发展“十大工程”。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覆盖全市所有河流的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出台潍坊市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临朐县开展水权交易制度试点,开展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全市实施面积达33万亩。出台潍坊市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构建起“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高效运转”的环境保护监管体系。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党员全员进党校培训、支部生活日、党员到党性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党员积分制管理4项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优化干部队伍实施意见》,突出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选配。建成118个镇街党群服务中心、895个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631个村党群服务站。扩大“两新”组织党建有形有效覆盖,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在潍坊市召开。实施人才强企“三年行动计划”,11个县市区成立人才发展服务中心,遴选首批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50名。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印发《201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全市共实施党内问责16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7人。制定《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完成市纪委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出台《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潍坊市市县联合巡察工作暂行办法》《潍坊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巡察监督工作实施意见》。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市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图》和《执纪审查安全检查标准》。健全完善述责述廉制度,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统计局等8个市直部门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专有名词解释
四个城市: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提出要全面推进“四个城市”建设,并在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潍坊市“四个城市”建设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具体指产业强市、文化名市、活力城市、品质城市。
五个一批:《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2号)中关于分类施策化解过剩产能部分提出“五个一批”,具体为“主动退出一批、倒逼出清一批、优化整合一批、转移消化一批、改造提升一批”。
711降成本行动: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6月起,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专项行动”。“7”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负担、融资成本、用工成本、电力成本、物流成本、用地成本等7大领域成本。“1”是企业发挥好自身在降成本中的能动作用。“1”是抓好对历史遗留与企业不动产相关的证照问题的专项治理。
放管服:2015年5月12日,李克强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首次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总的要求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即‘放、管、服’三管齐下”。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
31证合一、一照一码:2017年8月山东省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41号文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61号),明确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中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以下统称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第一批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31证合一”)。
“一窗式”行政审批服务:2017年12月全市出台《潍坊市“一窗受理”集中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潍政办字﹝2016﹞号)。具体是指,围绕让群众、企业办事进一个门、找一个窗,最多跑一次就能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审批服务模式。
“1+4”改革方案: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团工作,着力优化群团机关机构设置,2017年8月全市出台《潍坊市群团改革“1+4”改革方案》(潍办发﹝2017﹞23号)。具体指《潍坊市群团改革方案》1个总方案及《潍坊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共青团潍坊市委改革实施方案》《潍坊市妇联改革实施方案》《潍坊市科协系统改革实施方案》4个改革方案。
十大工程:2016年2月全市出台《关于深化“三八六”环保行动实施“十大工程”加快绿色发展的意见》(潍发﹝2016﹞4号)。具体是指,产业提升绿色发展工程、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程、工业点源深度治理工程、车辆污染综合管控工程、城建环卫精细管理工程、集中供热优化整合工程、城镇废水综合利用工程、河流湿地生态保护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工程。
两新组织: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四种形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建议。具体为: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