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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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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概况】 2018年,潍坊市民政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市民政局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抗灾救灾先进集体、山东省抗灾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脱贫攻坚】 制定《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下发《关于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商业补充保险工作通知》,对10.4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实施医疗救助,推进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和商业补充保险工作。58个扶贫项目圆满结项,“黄谷生机”“彩虹村”等项目获评示范性公益项目。

【社会救助】 民政扶贫领域“微腐败”专项治理行动和低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实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出台《潍坊市低保责任追究办法》《潍坊市低保民主评议办法》,低保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80元和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分别列全省第六、第二;城乡低保标准比率缩小到1.392∶1,列全省第五。委托第三方完成13037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的能力评估工作。出台《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将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市级核对平台建设实现部、省、市、县、镇(街)“五级贯通”。

【养老服务】 成功创建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争取中央扶持资金2696万元。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潍坊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为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遵循。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28处、农村幸福院692处、邻里互助点1108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9处,培育引进社区居家养老专业服务组织20个。全市新增养老床位6589张,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3390张。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平台15处,签约服务老年人12.6万人。实施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培训工程,培训600余人次。扎实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市201家养老院全部整治合格。顺利完成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集中督查工作,省督查组对潍坊市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城乡社区治理】 全市7007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成功率100%。安丘市在部分省区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村委会“换届”试点经验在全市推广。58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完成改造提升。社区社会组织达4392家,社区专业社工达1797人,社区志愿者达25.8万人。制定《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党建统领‘四化’(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融合 社区善治”的实验主题,全力争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17人被确定为第三届齐鲁和谐使者,列全省第三。1015人取得社工专业资格,列全省第二。全市注册登记志愿者67.3万人,位居全省第二。

【社会组织管理】 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4629家,总量居全省第二。建成社会组织党组织2498个,党组织应建尽建率和工作覆盖率均达100%。79家市管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完成脱钩。建成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33个,市级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为全省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提供现场。81家市管社会组织列入2018年度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的市管社会组织名录。对拒不参加年检和连续2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其中警告135家、撤销登记14家。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两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127家社会组织如期整改到位,取缔非法社会组织4家、劝散12家。

【福利慈善事业】 为25979名残疾人足额发放生活补贴,为74640名残疾人足额发放护理补贴。为6182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落实高龄津贴,为全市361名老年人落实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护理补贴。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全市销售福利彩票14.63亿元,稳居全省第二。争取中华慈善总会为潍坊市捐赠“中慈爱心图书室”50个。实施“复明直通车”“中华慈善总会药品援助”等慈善项目,发放救助金1.72亿元,救助困难群众36万多人次。潍坊市在第五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排名”列全国第36位。

【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温比亚”台风发生后,紧急转移妥善安置受灾群众203160人,制定《关于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95个政策性文件,拨付救灾物资51.3万件,发放救灾资金25072万元,扎实开展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多次向灾区派驻督导组,督促受灾县市区落实各项救助政策,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以及灾区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市局机关5名同志受到省委、省总工会及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优抚安置】 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对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走访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烈士遗属342户、437人,发放慰问金68.4万元。为全市8.3万名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2.11亿余元,为全市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寿光市、诸城市、高密市、寒亭区等烈士纪念馆重新完成布展,省级烈士陵园全部实施“互联网+烈士褒扬”工作。

【双拥共建】 扎实推进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帮助驻潍部队办实事解难题13件次。申请驻潍部队特困官兵救助专项基金,为未就业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助金。对驻潍部队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军地领导参加的“军事日”、军地共同参与的“双拥宣传月”“书房、文艺、文化进军营”“海上党旗红、双拥固边防”和“真情送军营、服务到基层”等活动,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停止有偿服务需市协调关停的项目全部按时完成。

【民政公共服务】 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殡葬事业改革。为5.5万户丧户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4679万元。新建和改建镇级公益性公墓4个、村居农村公益性公墓22个。组织两次骨灰海葬服务活动。成功举办全市第十八届殡葬用品订货会,订购数量、合同金额为历年最高。全市培训红白理事会成员2.8万名,培训率达到100%。为全市1381名孤儿和困境儿童足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费,将482名留守儿童全部纳入监护范围。出台《潍坊市长期滞留救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安置办法》,规范开展救助管理和托养服务工作。建成婚姻家庭辅导中心14个,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在全省率先实现收养儿童家庭评估经费由政府负担。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