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务
【概况】 2018年,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等职责。潍坊市税务局被山东省税务局授予2018年度“全省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8年度支持潍坊发展先进单位”,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各县(市、区)局实现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满堂红”;全系统获得6项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机构改革】 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机构改革部署,按时高质量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7月20日,全市各县级新税务局集中统一挂牌并对外履行职责。潍坊市税务局设置28个正科级科室,下辖17个县(市、区)局、100个税源管理分局(所),管辖各类纳税业户29.9万户。截至2018年底,全系统共有税务干部职工6183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4513人。
【组织收入】 全市税务系统坚持把收入质量放在组织收入工作首位,严格依法征税,加强监控分析,强化管理增收措施,通过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措施查补入库税收26.73亿元,拉动税收增长3.79%,推动各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完成各项收入866.78亿元(剔除代收工会经费0.86亿元),同比增长19.23%。中央级收入375.21亿元,同比增长27.95%;市、县级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8.34亿元,同比增长13.62%,占全市公共预算收入的85.52%,比重较上年提高5.8%。税收收入838亿元,同比增长18.81%;其他收入28.78亿元,同比增长33.04%。市、县级税收完成459.75亿元,同比增长12.59%,占全市公共预算收入的80.52%,比重较上年提高4.77%,增幅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2%。
【党建工作】 各级党组织强化“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建统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党的领导。市局党委根据机构改革、各级党组改设党委的新形势,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新形势下加强系统党的建设的重点任务。完善党建机制。严格落实“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齐心抓、党建兴”新纵合横通强党建的机制体系,构建起上下联动、责任倒逼、互促共进的工作格局;丰富党建载体,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建新功”大讨论、党员承诺践诺等主题党建活动,提升干部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开展“改革中顾大局、困难前讲党性”等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升各级党组织凝聚力。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教育培训,引导干部学习新业务、提升新技能,更好的适应机构改革后的工作需要;强化绩效管理、“数字人事”,深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强化严抓严管,通过开展“严规矩、守纪律”专题教育活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税务干部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为税收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税收优惠】 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提供税收助力。坚持把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作为各级税务部门的“一号工程”,向党委政府提报兑现留抵退税政策、争取综合保税区试点一般纳税人资格等建议,与7个新旧动能转换省级重点项目、53个市级重点项目以及重点企业,建立“点对点”“一对一”服务机制。持续优化政策服务,完善政策配套措施,开展多元化宣传辅导,扎实推进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各领域的税制改革,充分释放税制改革红利。特别是针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加强内外沟通,抓好点对点辅导,改革过渡期政策平稳落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全部落实到位。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办理减、免、退税228.6亿元,同比增长20.21%,增加38.44亿元。其中,办理出口退税71.56亿元,办理新旧动能转换专项增值税留抵退税6.33亿元、扶持受灾企业专项留抵退税0.82亿元,支持“三农”减免税收30.94亿元,促进改善民生减免税收28.74亿元,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发展减免税24.95亿元,鼓励高新技术减免税收22.85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税收11.6亿元,鼓励节能环保减免税8.99亿元,办理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21.82亿元。
【纳税服务】 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减少纳税人到厅环节62个,非即办事项平均缩短办理时限70%。推广自助发票终端、“离厅式自助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网上申办系统”、出口退税无纸化等非接触式服务,全市网上、自助和第三方办理业务量占总体业务量的80.43%以上。探索实行“微税e栈”全智能票箱、智能机器人、移动智能办税服务车等“智能办税”手段,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持续深化信用评价管理,主动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合作,帮助小微企业融资贷款11.78亿元。在全市防汛救灾中担当作为,累计出动救灾人员2600余人次,清理淤泥1.1万平方米,捐款126余万元;争取省局支持,向受灾严重的寿光市下达3.5亿专项免抵调库指标;开辟“受灾企业办税绿色通道”,为受灾企业减免税额1.04亿元,全力服务灾后重建。
【征管执法】 制定下发《关于改革并统一全市税收征管方式的指导意见》,对税源管理模式和方法进行规范统一,实施要素管理、行业管理等税源专业化管理方法,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加强各税种管理,规范业务间流程,密切征退税一体化管理。搭建应用40个行业(产品)管理模板,3个模板被省局采用。推进“互联网+税务”,立项开发“企业所得税年度关联申报辅助填报功能点”等4个信息化项目,升级改造“数据中心”和“不动产交易一体化平台”,提升数据管税能力。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试点,研发“三项制度落实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内控平台,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税务
税 务
【概况】 2018年,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等职责。潍坊市税务局被山东省税务局授予2018年度“全省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8年度支持潍坊发展先进单位”,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各县(市、区)局实现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满堂红”;全系统获得6项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机构改革】 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机构改革部署,按时高质量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7月20日,全市各县级新税务局集中统一挂牌并对外履行职责。潍坊市税务局设置28个正科级科室,下辖17个县(市、区)局、100个税源管理分局(所),管辖各类纳税业户29.9万户。截至2018年底,全系统共有税务干部职工6183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4513人。
【组织收入】 全市税务系统坚持把收入质量放在组织收入工作首位,严格依法征税,加强监控分析,强化管理增收措施,通过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措施查补入库税收26.73亿元,拉动税收增长3.79%,推动各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完成各项收入866.78亿元(剔除代收工会经费0.86亿元),同比增长19.23%。中央级收入375.21亿元,同比增长27.95%;市、县级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8.34亿元,同比增长13.62%,占全市公共预算收入的85.52%,比重较上年提高5.8%。税收收入838亿元,同比增长18.81%;其他收入28.78亿元,同比增长33.04%。市、县级税收完成459.75亿元,同比增长12.59%,占全市公共预算收入的80.52%,比重较上年提高4.77%,增幅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2%。
【党建工作】 各级党组织强化“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建统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党的领导。市局党委根据机构改革、各级党组改设党委的新形势,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新形势下加强系统党的建设的重点任务。完善党建机制。严格落实“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齐心抓、党建兴”新纵合横通强党建的机制体系,构建起上下联动、责任倒逼、互促共进的工作格局;丰富党建载体,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建新功”大讨论、党员承诺践诺等主题党建活动,提升干部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开展“改革中顾大局、困难前讲党性”等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升各级党组织凝聚力。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教育培训,引导干部学习新业务、提升新技能,更好的适应机构改革后的工作需要;强化绩效管理、“数字人事”,深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强化严抓严管,通过开展“严规矩、守纪律”专题教育活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税务干部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为税收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税收优惠】 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提供税收助力。坚持把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作为各级税务部门的“一号工程”,向党委政府提报兑现留抵退税政策、争取综合保税区试点一般纳税人资格等建议,与7个新旧动能转换省级重点项目、53个市级重点项目以及重点企业,建立“点对点”“一对一”服务机制。持续优化政策服务,完善政策配套措施,开展多元化宣传辅导,扎实推进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各领域的税制改革,充分释放税制改革红利。特别是针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加强内外沟通,抓好点对点辅导,改革过渡期政策平稳落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全部落实到位。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办理减、免、退税228.6亿元,同比增长20.21%,增加38.44亿元。其中,办理出口退税71.56亿元,办理新旧动能转换专项增值税留抵退税6.33亿元、扶持受灾企业专项留抵退税0.82亿元,支持“三农”减免税收30.94亿元,促进改善民生减免税收28.74亿元,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发展减免税24.95亿元,鼓励高新技术减免税收22.85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税收11.6亿元,鼓励节能环保减免税8.99亿元,办理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21.82亿元。
【纳税服务】 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减少纳税人到厅环节62个,非即办事项平均缩短办理时限70%。推广自助发票终端、“离厅式自助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网上申办系统”、出口退税无纸化等非接触式服务,全市网上、自助和第三方办理业务量占总体业务量的80.43%以上。探索实行“微税e栈”全智能票箱、智能机器人、移动智能办税服务车等“智能办税”手段,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持续深化信用评价管理,主动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合作,帮助小微企业融资贷款11.78亿元。在全市防汛救灾中担当作为,累计出动救灾人员2600余人次,清理淤泥1.1万平方米,捐款126余万元;争取省局支持,向受灾严重的寿光市下达3.5亿专项免抵调库指标;开辟“受灾企业办税绿色通道”,为受灾企业减免税额1.04亿元,全力服务灾后重建。
【征管执法】 制定下发《关于改革并统一全市税收征管方式的指导意见》,对税源管理模式和方法进行规范统一,实施要素管理、行业管理等税源专业化管理方法,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加强各税种管理,规范业务间流程,密切征退税一体化管理。搭建应用40个行业(产品)管理模板,3个模板被省局采用。推进“互联网+税务”,立项开发“企业所得税年度关联申报辅助填报功能点”等4个信息化项目,升级改造“数据中心”和“不动产交易一体化平台”,提升数据管税能力。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试点,研发“三项制度落实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内控平台,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