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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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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概况】 2018年,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突出推进示范引领、全程监管、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等措施,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整体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真正实现“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的工作目标。

【食安创建工作】 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省级食品安全县实现全域创建。在确保潍坊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的基础上,安丘、昌乐、寿光、青州、诸城、高密6个县(市)已经通过省级验收并命名;寒亭、昌邑、临朐3个县(市、区)通过省级中期评估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并位列全省前列;奎文、潍城、坊子三个中心城区一次性通过省级验收。“食安山东”示范创建成果丰硕。2018年,新申报“食安山东”示范创建单位48家,优质产品生产基地2家,创建总量将达到2949家,创建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品质食品示范超市”创建富有成效。指导推动全市大中型商场超市开展“品质食品示范超市”建设,通过严把源头、配送、超市三道关口,切实提升商场超市的食品品质。全市已有42家大中型商场超市达到品质食品示范超市建设要求。餐饮品牌示范创建推进。共创建餐饮示范店167家、示范学校食堂52家和示范街13条,“职工满意食堂”50家。

【监管模式创新】 实施食品工厂规范化建设,全省食品工厂规范化推进现场会在潍坊市诸城召开。全市通过食品生产规范(GM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认证的企业超过100家。提请市政府出台《潍坊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办法》,与农业部门的准出办法相衔接,实现全市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准出到市场准入的无缝衔接。开展“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引导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全市24个农贸市场全部通过省级规范化建设验收。深入推进清洁厨房建设,全市已有9466家餐饮单位达到清洁厨房标准。在全市学校食堂实施阳光厨房、快检广覆盖、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等工程,全市学校已建成阳光厨房773家,快检广覆盖1435家学校食堂,已有926家学校食堂实现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检查力度,重点开展疫苗质量安全检查,对全市所有疫苗配送企业、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站等开展四轮拉网式检查。截至2018年年底,未发现长春长生公司201605014-01、201605014-02批号、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201607050-2批号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流入潍坊市,没有收到聚集性疫苗质量异常反应报告。

【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完善抽查抽检体系,加大对高风险重点产品和区域的抽查抽检力度,重点组织开展肉及肉制品、桶装饮用水、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及周边、中药饮片、网剑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检查各类食药生产经营单位10.2万家次,抽检食品食用农产品51574批次,合格率98.98%;抽检药品1033批次,合格率95.71%。健全追溯管理体系,全市已有1892家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实施赋码追溯,7家药品生产企业、24家药品批发企业全部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对最小销售单元进行赋码关联。建设监管标准体系,在全省系统创新研究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市委办信息和市委改革工作简报刊发推广,25家新闻媒体给予刊发和宣传。与山东财经大学合作研究制定的监管工作标准规范进展顺利。

【构筑社会共治格局】 落实党政同责,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创新建立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和通报、约谈、问责机制,强化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草拟《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20条具体政策措施,帮扶医药企业用足用好各项奖补政策,全面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现场宣传活动52场次;开展“食安潍坊”品牌宣传20余次,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登稿件271篇,受理投诉举报事项4880件,全部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