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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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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

【管理机构】 2017年,市司法局(加挂“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内设办公室、基层工作科、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和审批服务科6个职能科室。下辖寿光市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下设14个镇街基层司法所,分别是圣城司法所、文家司法所、洛城司法所、田柳司法所、上口司法所、稻田司法所、古城司法所、台头司法所、羊口司法所、孙家集司法所、纪台司法所、侯镇司法所、营里司法所、化龙司法所。市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20人,实有干部职工19人;镇街基层司法所编制50人,实有干部职工40人。
2017年1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省司法厅表彰为首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青年文明号”,3月被全国老龄委授予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7月被潍坊市妇联表彰为“潍坊市三八红旗集体”。2月,市司法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6年度社会治理工作先进单位”;12月,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单位”。 7月,市司法局洛城司法所所长孙光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寿光市公证处。1980年1月成立,位于寿光市金光街168号,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2017年5月,市公证处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至年底,实有干部职工20人。
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2008年1月成立,位于寿光市商务小区3号楼,为正科级全拨事业单位,编制5人,2017年实有干部职工7人。主要职能: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制定寿光市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计划;指导、督促、检查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和吸收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管理、培训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完成上级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普法宣传】 传统媒体宣传。2017年,在《寿光日报》刊登“法在身边”专栏96期,刊登“法律服务在行动”专版5期,“12?4”国家宪法日专版1 期,《百姓关注》1期,新闻头条2个。在电视台播出《百姓关注》栏目1期,其他电视新闻4次。8月, 市司法局被法制日报确定为“基层联系点”。
多形式开展主题活动。2017年,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在全市开展“普法进万家,共创文明城” 百日集中宣传活动,深入菜博会、乡村大集、汽车站、农民工劳务市场等开展集中宣传40次,举行法治讲座142期,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11 月30日,对全市机关事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集中抽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层副职以上在职、在编干部150余人参加考试。12月4日,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广场启用仪式,全体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宣誓完成后,“与法同行,千人健步”正式启动,活动中参加人员高举“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旗帜,佩戴统一“与法同行”标志帽,在全市营造了学习宪法、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社会氛围。
发挥新兴媒体平台作用。2017年8月,开通“寿光普法”微信公众号,设置普法常识、便民服务、法治文化3个菜单,及时发布“以案释法”“工作动态”等内容150余条,关注人群达6.2万人。9月,根据潍坊市在线学法考法平台建设要求,在完成向潍坊市普法办提报涉及寿光市的架构材料基础上,组织全市68个单位完成4000余人的信息录入,并按照要求组织完成全市机关干部网上学法考法任务。

【依法治理】 2017年6月,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关于调整市有关领导小组和委员会的通知》,对寿光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市委书记朱兰玺任第一组长。10月,向司法部、民政部申报洛城街道东斟灌村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向省普法办分别申报寿光市法治广场、寿光市廉政法治教育基地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12月,台头镇南兵村被省司法厅、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寿光市禁毒教育基地、寿光市禁毒教育展馆、文家中学禁毒教育展馆、寿光市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法治教育基地分别被潍坊市普法办表彰为第三批潍坊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人民调解】 2017年,市司法局继续探索推进“大调解”联动机制,加强专业调委会建设,指导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妇女维权、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发展。全市共建立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8个;建立孙效宝渔业纠纷调解室等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室6个。5月,召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印发《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6月,完成省司法厅“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主要包括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及组成人员信息、典型案例等, 为做好人民调解提供数据分析依据。截至12月底, 共排查矛盾纠纷2711起(件),完成矛盾纠纷化解2680起(件)。洛城司法所所长孙光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和“全省最美人民调解员”称号,寿光市司法局文家司法所张庆祥、洛城街道屯田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葛本道、台头镇南兵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苗乃东、文家街道仉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张炳成、羊口镇近海个体渔民互助协会调解委员会孙效宝分别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洛城街道东斟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全年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矛盾2534件,成功化解矛盾2492件,成功率98.34%。先后及时妥善化解市委书记批转的疑难信访积案7件,成功率100%,市委书记批示给予肯定;引导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0个,预防和控制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社区矫正】 2017年2月,市司法局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会议,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估制度, 杜绝“关系案、金钱案”发生。3月21日,市司法局举办社区矫正业务知识培训班,有50名负责社区矫正的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全市共完成社会调查114件,调查率、程序合格率、建档率均为100%。
3月23日,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处胡怀德处长一行在潍坊市司法局副局长单连功陪同下,到寿光市检查调研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工作肯定。继续实施入矫必谈、初期必访、需求必问、矫规必考、风险必评、违规必究、效果必评“七必”工作法,进一步规范矫正程序,杜绝违规及差错事故发生。先后为社区矫正办、各司法所配备执法记录仪15台,实现执法过程影、音、像全程记录,提高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健全完善公、检、法、司四部门协调机制,做到资源共享、相互沟通、共同协商,确保矫正对象一人一档、基本情况核查、法律监督三到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标准化宣告室,入矫、解矫宣告率100%。实行分级分类分阶段管理,保障人员衔接率100%,思想教育率100%。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全市在册未成年人社区服刑人员4人,脱管率为零。全年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11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477人,至年底实有社区矫正人员962人;新接收刑释人员188人,在册2378 人。全年无脱管漏管、重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2月14日—15日,潍坊市社区矫正执法标准化培训班在寿光市举办,推广寿光做法。

【安置帮教】 2017年,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印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排查走访,全面掌握安置帮教人员的基本情况、行动去向、生活状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方面信息,对排查出的131名重点人员,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对接,将其全部纳入公安机关管控范围。

【基层法律服务】 2017年,全市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16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96人,与2016年相比减少8人。稳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党建工作,成功打造“正义先锋”党建特色品牌,12 月顺利通过潍坊市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验收。5月,寿光兴源法律服务所主任毛相顺被推选为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秘书长和协会党委委员。12月23日,召开寿光市第四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换届选举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
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程。7月, 制定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程考核办法和培训方案,制作法律顾问“法律门诊”公示牌、法律顾问制度版面。编辑修订“一村(社区) 一法律顾问”工作日志、法律顾问合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村居(社区)合同实行审查制、备案制的意见》,召开寿光市首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班暨入职动员会议,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全市108个社区、975个村(居)全部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实现法律顾问城乡全覆盖。全市参与法律顾问工作的潍坊市内律师事务所14 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6家、律师58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3人。

【司法所建设】 2017年5月,召开全市市、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市普法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四级”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和矛盾调处中心“三个中心一起建”。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前台后场、普遍大厅”的建设标准,共新建或原址改建完成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个,镇街区覆盖率100%。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总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5个,500平方米以上的4个。各中心均设有接待大厅、办公室、会议室、人民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社区矫正宣告室等,各功能室配套齐全。各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两所合署办公,办公环境宽敞整洁,文化氛围浓郁醇厚,处处彰显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服务环境和硬件水平有了提升。7月,寿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潍坊市妇联表彰为“潍坊市三八红旗集体”。10月13日, 司法部计财装备司基建管理处处长李东伟,在省司法厅、潍坊市司法局领导陪同下,到寿光市专题调研基层司法业务用房情况。2017年,全市共新招录政法干警4人。

【律师工作】 2017年,全市共有专职律师130人, 其中当年新执业律师13人,包括潍坊市人大代表1 人、潍坊市政协委员1人、寿光市政协委员5人、寿光市党代表1人、潍坊市律师协会理事4人;共建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5个,其中2017年新成立联合党支部3个,党员律师28人;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3家, 其中2017年新成立律师事务所1家。
2017年,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全年共安排130名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到市信访局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253天,办理援助案件481件,处理法律事务53件次,其中涉法涉诉案件20件,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大局。5月,组织90 名律师加入寿光市法律宣传志愿者服务队。7月,成立由8名律师组成的党员律师顾问团,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成立由20名律师组成的寿光市新旧动能转换法律服务团,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战略深入实施;新推荐29名优秀律师加入潍坊市法学法律人才库;组织6名律师加入山东省律师志愿者队伍。全年全市律师参与各类公益法律服务共2299件,调解案件93件,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1349件。


【法律援助】 2017年,经统计掌握全市符合低保水平两倍困难群众的信息,并按照低保人群及低保两倍人群分别建立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建立低保两倍以内2.8万户困难群众数据库,将库内人员的案件按援助案子办理。研发应用法律援助手机APP客户端,开辟法律援助掌上服务大厅,实现数据共享,使困难群众足不出户便可完成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制作并发放法律援助直通卡3万余张,持卡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条件审查。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将符合条件的上访群众、孤寡老人、失独家庭等纳入优先援助范围。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实现优先受理。设立法律援助监督投诉电话,号码0536- 5226517;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卡”1508 张,其中2017年发放597张;全年电话质量回访1194 人次,规范法律援助办案程序,将法律援助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继续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动态调整法律援助经费,办案补贴一月一发放,确保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 全年共发放办案补贴共计34.74万元。7月,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关于以“调解+公证”方式化解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意见(试行)》,以“调解+法律援助+公证”、赋予公证强制执行的方式取代环节多、周期长、农民工不熟悉的诉讼程序,使农民工跳过诉讼环节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减少办事环节,提升办案效率,2017年按该程序办理案件共3起。全市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97件,其中民事案件419件、刑事案件178件,结案421件,同比增长20%。继续执行每个工作日安排1名律师值班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制度,全年值班律师共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91 人次。

【司法鉴定】 2017年,寿光市共有1处司法鉴定机构,执业人员10人,全部通过《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山东省)(2017年度)》年度注册考核。组织潍坊圣城法医司法鉴定所人员新通过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听觉、视觉功能评定能力验证,组织执业人员参加司法部培训中心司法鉴定业务专题培训。全年共完成司法鉴定203件,采信率达95%以上,实现零投诉,为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公证】 2017年,公证处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把公证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8月,在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办公室,及时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全年共办理赋强公证59件,收费5.3万余元;与各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办理招投标公证,涉及标的额近3个亿,受到有关部门及招标单位好评;继续介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农村房分配,办理现场监督公证,确保选房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共办理现场监督公证30起。在服务民生方面,继续开展计生声明书公证业务, 为当事人办理计生落户手续提供方便,共办理计生声明书公证130起;办理抚养事实公证,解决弃婴无户口的历史遗留问题,共办理抚养事实公证5起; 根据网络证据易于灭失的特点,办理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及时出具公证书,为工商部门、企业、个体工商户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维权提供第一手证据资料,共办理网络证据保全公证5起;为企业和个人办理证据保全公证,维护其合法权益,共办理证据保全公证45起;为个人和企业办理提存款公证,为双方化解矛盾纠纷,共办理提存款公证3起。在涉外公证方面,及时办理亲属关系、未受刑事处分、出国留学、探亲等涉外经济、民事公证共782件,向台湾海基会寄送公证书副本11件、港澳3件,较好地发挥两岸经济交流、民事交往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3826件,其中国内公证3030件、涉外782件、港澳台14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53%,公证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