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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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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

【管理机构】 2017年,寿光市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监察室、书管办、信息科、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室、诉调对接办公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审判监督庭、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庭、速裁庭、金融庭、法庭指导办、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执行指挥办)、法警大队。下辖6处人民法庭,即稻田法庭、侯镇法庭、丰城法庭、田柳法庭、羊口法庭、胡营法庭。共有在编干部职工204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人员152人、工勤30人、事业编制22人。全年共新收案件9336件,审执结9411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1310 件、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313件、审结行政案件64 件、执结各类案件1661件。

【立案】 2017年,诉讼服务中心下设的立案一庭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强化诉讼辅导功能,加大纠纷分流力度,通过非诉调解转诉调对接办公室及人民陪审员办公室2495件,转入速裁庭速裁262件,辅导后直接立案3485件。发挥立案窗口作用,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489件,同比下降6%。10月,设立家事审判调解中心,针对婚姻家庭案件,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诉前介入、调解优先,将调解作为家事纠纷案件审判的前置程序,调审结合。立案二庭,全年收案43件,结案42件,年度办理司法救助17人,共计救助数额58万元。

【刑事审判】 刑事审判工作主要由刑事审判庭和少年法庭承担。2017年,深入推进“平安寿光” 建设,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共办结各类刑事案件1310件,判处犯罪分子1741人。继续关注民生,从严重判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24 件、26人,维护群众餐桌安全。继续惩治腐败,依法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22人,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担当作为,严厉惩治非法聚集寻衅滋事、非法信访扰乱秩序、非法经营欺行霸市等犯罪案件11件、17人,厘定了合理表达诉求、合法市场竞争与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优化了发展环境。全年对受理的24案、35名失足未成年人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民商事审判】 2017年,民事审判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坚持把契约自由、平等保护、诚实守信等原则贯穿民商事审判。通过认真处理涉民生案件,利用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等便民方式调解家庭、人际关系,化解大量民间矛盾、纠纷,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了妇女、儿童、老人和弱势群体中受侵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妥善调处民商事案件6313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770件,权属、侵权等纠纷1566件。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等纠纷274件,规范劳资关系。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纠纷1924件,维护了金融安全。审结买卖、租赁等商事纠纷928件,保障了市场秩序。寿光法院立足推进乡村司法治理,秉持“融儒学入司法、植文化于桑梓”理念,依托司法职能作用,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坚持道德法律共治,实施惩戒教化并举, 聘用司法乡贤13人、人民调解员21人,利用诉调对接机制开展调解工作,全年诉外化解矛盾纠纷3046件, 在乡村治理领域取得明显成效。金融审判庭专司各类金融案件审理,全年受理案件376件,审结370件, 标的额24.3亿元,维护了金融秩序稳定。

【行政审判】 2017年,在行政审判中,坚持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 推进依法治市进程,高效办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64 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5件。继续探索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织行政机关召开协调会,多举并用司法手段,诉外化解争议12件,和解撤诉3件, 促使行政争议便捷、高效、实质化解。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就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4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年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3件,审结64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非诉行政案件37件。

【案件执行】 2017年5月,建成执行指挥中心, 完成执行案件网络查控近8万条,冻结资金近1000万元。先后将1.1万余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手机客户端等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7万余人次。11月,与市委宣传部、寿光日报社联合打造“法信通?寿光市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集公开曝光、信用查询、监督举报于一体, 开创了法院、媒体、银监部门联合惩戒老赖新模式, 在全国县级尚属首例。集中组织开展“百日执行攻坚”“小微案件集中清理”等专项行动,不间断组织团队灵活行动。借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理念,对执行案件实施标准化管理,3月,制定出台《“三步九法”简明办案流程》(“三步九法”是指第一步执前督促,此步三法为送达督促通知、刊发敦促通告、张贴敦促告示;第二步强制执行,此步三法为查询处置财产、送达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第三步信用惩戒,此步三法为发令限制消费、披露信用信息、录入失信名单)规定案件执行基本流程。加强工作衔接, 将资不抵债、执行不能的5家企业转入破产程序,批量消化执行积案214件。针对特定社会群体量身定制惩戒措施,先后为干部提拔、代表选举、“两委”换届等工作提供信用审核2.3万余人次。定点向有关职能部门披露失信名单,在宅基地审批、商品房购买、高收费教育等方面实施规制,压缩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先后为617名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定位市区10万人口精准投放失信“广告”,通过微信朋友圈将失信名单推送至市民手机终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审判监督】 2017年,加强对司法活动的规范化管理,继续健全完善以审判监督办公室为主体的审判流程管理网络,以审委办为主体的案件质量评价网络,以纪检监察室为主体的违法违纪查究网络,以政治处为主体的岗位责任考评网络。审管办利用诉讼软件系统和数字视频技术功能,对案件审理流程各节点进行监控。在立案环节,重点跟踪监控案件是否符合法定受案条件及管辖规定,诉前保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配移送案件是否与审判庭职权、职责一致等事项。在庭前准备环节,重点跟踪财产保全、文书送达、立案调解的时效性和合法性。在审判环节,重点跟踪审限进度和办案程序, 对相关案件及时予以时限警示和催办督办,特别加强对中止、中断、延长和扣除审限等4类案件的审批和监控。在庭审环节,重点跟踪办案人员是否按时开庭、庭审活动是否规范、是否遵守庭审礼仪等。审判监督中心还综合利用案件评查、庭审观摩、案件抽查、网络监控、视频监控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对案件进行实体监督,在不干涉审判组织独立办案的前提下,实现审判监督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立体化监督的转变。通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定期召开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等方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常委会批办、督办的事项,安排专人及时办理回复。通过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密切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法院工作得到代表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司法公开】 2017年,寿光法院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入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上网裁判文书4729份,直播庭审103 次,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推行涉案财产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通过淘宝网拍卖涉案财产207宗,成交69 宗,成交额6732.9万元,溢价率15.3%,节约佣金17.2 万元,资产处置更加阳光、经济、高效。以监督促公开,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建议7件。坚持道德与法律共治,在重点村庄、繁华集市先期建设“申明亭”13处,张贴失信“黄红榜”4600余份,通过裁判告示“申明旌善”,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拓展法制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到市武装部开展“送法下军营”活动,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制,解答法律咨询。不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旁听庭审、视察法庭、参与听证、随视执行,赢得信任获得认同。

【队伍建设】 2017年,寿光市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治院、人才兴院的发展理念,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员干警“四个意识”持续增强。3月,制定出台《廉洁公约》,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组织召开廉政建设家庭通气会,倡议干警家属“廉洁相伴、幸福一生”,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8月,与山东大学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学术交流和项目合作,提升法律适用研究的境界格局。遵循“精机关、强法庭” 思路设计,6处派出人民法庭均建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占全院人数的三分之一。深化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建设,赋予法庭强制执行职能,纠正判决程序与执行程序脱节、职能定位与司法需求偏离的问题,法庭前沿司法、辖区治理功能不断彰显,成为乡村法治的桥头堡和服务群众的连心桥。5月,山东省高院“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现场会在寿光市院召开,与会单位一致认为寿光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模式应作为样本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