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管理机构】 2017年,寿光市人民检察院下辖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内设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査二科)、反渎局、民行科、控申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技术科、未检科、预防科、法警大队、案件管理科(与民生检察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政治处(内设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研究室、行装科、信息中心、监察室、检务督察办公室(与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合署办公)和派驻滨海(羊口) 经济开发区检察室、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派驻侯镇检察室、派驻洛城检察室、派驻圣城检察室、派驻台头检察室、派驻孙家集检察室。共设政法专项编制95人、工勤编制8人,实有政法编制87人、工勤22人。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4人,纪检组长1 人,党组成员11人;检委会专职委员3人,检委会委员15人,员额制检察官32人。
2017年1月,市检察院获潍坊市检察机关2016 年度创新亮点工作三等奖;2月,被省检察院评为2016年度“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先进单位;3月,被评为2016年度潍坊市优秀检察院;5 月,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为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单位,市检察院志愿服务队被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7月,被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2017年度“山东标准”建设行动计划。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寿光市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智慧公诉试点单位;9月,获山东省“六型”建设示范院称号;10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图文类预防新媒体作品二等奖,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H5类预防新媒体作品优秀奖;12月,获全省检察机关“我最喜爱的六型基层检察院”新媒体作品一等奖,全省检察机关2017年度创新亮点工作一等奖,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市检察院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刑事检察工作】 2017年,共受理提请逮捕1061 人,批准逮捕696人,不批准逮捕356人;受理移送起诉2314人,提起公诉1909人,不起诉9人。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2017年,共立査贪污贿赂犯罪15件18人、渎职侵权犯罪2件6人全部是大案。成功追逃2名潜逃近15年的犯罪嫌疑人。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2次、预防咨询12次,提出检察建议6份,开展警示教育和社会化预防宣传20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400余次,促进腐败问题源头治理。
【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 2017年,共监督立案13 人,监督撤案8件,追捕追诉漏犯45人,书面纠正违法6件。
【刑事审判监督】 2017年,共提请刑事抗诉案件2 件,其中法院改判2件。
【刑罚执行监督】 2017年,共批准逮捕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14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8 次,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03人,监督交付执行罪犯35 人,看守所连续32年无超期羁押。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2017年,共办理民事裁判监督案件7件,执行监督案件4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33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件,再审检察建议2件;协助办理二审监督案件5件,均被采纳。
【控告申诉检察】 2017年,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接待群众到访96件、96人,受理控告、举报、申诉、民事监督等各类线索80件,均按规定分流处理;共办理举报线索初核案件2件,对自侦部门不立案线索审查4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8件,息诉罢访率达到100%。
【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7年,继续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落实办案责任,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及上级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的制度规定,结合该院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办法》明确案件质量评查的原则、组织机构与职责、评查范围与方式、评查内容及标准、组织实施及结果应用等内容。全年共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自查5次,集中评查1次,通过评查发现和整改问题14个。在刑事案件办理、信访接待等司法办案活动中推行全程留痕制度,突出抓好过程跟踪、动态管控和源头防范, 确保司法办案严格规范开展。邀请友好检察院的业务骨干、警官、法官、律师、专家教授开展案件评查,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引入“标准化+”发展理念,探索实施基层检察业务规范化、服务标准化项目,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向标准化提升,被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基层检察院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
【检察信息化建设】 2017年,围绕建设“智慧型”检察院,创新打造集远程警务指挥、智能安防、楼宇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警务指挥中心。探索构建集大数据集成服务、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民生检察综合业务管理等系统于一体的信息技术中心, 与浪潮集团建立战略协作框架协议,自主研发全国基层检察院首个大数据集成服务系统,为检察决策提供数据信息支撑。完善“一站式”服务大厅、门户网站、掌上检察院公众版“三位一体”民生检察服务体系,自主研发“网上检察官”24小时为群众答疑释惑,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托“信息化+”搭建信访接待办理“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控申工作会议作经验交流。在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基础上,2017年10 月被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推进最高检察院智慧公诉试点工作,创新打造集远程讯问、远程庭审、语音识别等系统于一体的智能化司法办案中心,在全省、全国公诉工作会议作典型发言,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智慧检务”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肯定。
【派驻检察室建设】 各派驻检察室以群众满意为宗旨,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走进社区,宣传法律法规,倾听民声民意,加强法律监督,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推进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派驻检察室共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43 件,发现监督线索14件,先后6次受到辖区党委、政府表彰,确保了队伍的纯洁与稳定,完成了各项任务。2017年,各派驻检察室认真贯彻市检察院党组的工作部署,以“智慧检察”为引领,利用“互联网+”,打造“数字化”检察室。在2016年派驻圣城检察室检察长创新课题“互联网+社区检察”的基础上,结合“一室一品”检察室的创建和各自地域特点,在全市7处派驻检察室研发“互联网+检察监督平台”。“互联网+检察监督平台”,设电脑版和微信版两种,内含十二大模块,使群众更加了解检察室、监督检察室。方便群众参与,真正实现检察室贴近群众、开展法律监督、服务民生、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的目的,其中派驻洛城检察室重点打造“未检检察”品牌。立足区位实际,突出职能特色,加大对青少年犯罪预防和观护帮教力度。一是整合社会力量,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预防犯罪作用, 每周一或周五对在校中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受教育学生5000余人。二是开设网络法治课堂,建设青少年犯罪预防成果展厅。三是重新选聘一批“菜乡少年检察官”,在“六一”前夕开展“护航青春,送法进校园”法制宣讲活动,共赠送法治宣传册3000册和法律书签5000个。四是与团市委、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完善励志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送失学少年到励志学校上课;与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2017年潍坊市励志学校被山东省综治委评为“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示范项目,被推荐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评选。200余家单位和媒体记者先后到寿光市进行参观学习,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少年司法与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宋英辉,原国家司改办主任黄太云到励志学校视察后给予肯定和高度评价。
【检察队伍建设】 2017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建立党组领导、机关党委指导、支部主抓、党小组落实的党建工作机制,创新打造包含书吧在内的集忠诚教育、业务学习、廉政教育于一体的学习教育中心,每月组织党组中心组进行政治学习、检委会集中业务学习、党支部专题学习,组织瞻仰马保三故居、古田会议会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学思践悟、知行合一的能力, 被潍坊市委确定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司法办案、做人做事各环节,确保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请进名师与走进名校相结合,聘请黄太云、宋英辉等知名专家、教授担任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组织干警到浙江大学、厦门大学进行综合素能培训,全年组织参加上级岗位技能正规化培训55次,岗位练兵和考核评优活动14次,通过大赛锻炼和实战模拟,队伍专业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创作微电影《菜乡检察官》、寿光检察赋,开展寻标对标、寻找最美检察人员等活动,举行干警生日季度聚会、欢迎欢送仪式,提升干警精神境界,全年有34个集体和个人获上级表彰。
检察工作
检察工作
【管理机构】 2017年,寿光市人民检察院下辖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内设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査二科)、反渎局、民行科、控申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技术科、未检科、预防科、法警大队、案件管理科(与民生检察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政治处(内设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研究室、行装科、信息中心、监察室、检务督察办公室(与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合署办公)和派驻滨海(羊口) 经济开发区检察室、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派驻侯镇检察室、派驻洛城检察室、派驻圣城检察室、派驻台头检察室、派驻孙家集检察室。共设政法专项编制95人、工勤编制8人,实有政法编制87人、工勤22人。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4人,纪检组长1 人,党组成员11人;检委会专职委员3人,检委会委员15人,员额制检察官32人。
2017年1月,市检察院获潍坊市检察机关2016 年度创新亮点工作三等奖;2月,被省检察院评为2016年度“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先进单位;3月,被评为2016年度潍坊市优秀检察院;5 月,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为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单位,市检察院志愿服务队被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7月,被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2017年度“山东标准”建设行动计划。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寿光市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智慧公诉试点单位;9月,获山东省“六型”建设示范院称号;10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图文类预防新媒体作品二等奖,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H5类预防新媒体作品优秀奖;12月,获全省检察机关“我最喜爱的六型基层检察院”新媒体作品一等奖,全省检察机关2017年度创新亮点工作一等奖,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市检察院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刑事检察工作】 2017年,共受理提请逮捕1061 人,批准逮捕696人,不批准逮捕356人;受理移送起诉2314人,提起公诉1909人,不起诉9人。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2017年,共立査贪污贿赂犯罪15件18人、渎职侵权犯罪2件6人全部是大案。成功追逃2名潜逃近15年的犯罪嫌疑人。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2次、预防咨询12次,提出检察建议6份,开展警示教育和社会化预防宣传20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400余次,促进腐败问题源头治理。
【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 2017年,共监督立案13 人,监督撤案8件,追捕追诉漏犯45人,书面纠正违法6件。
【刑事审判监督】 2017年,共提请刑事抗诉案件2 件,其中法院改判2件。
【刑罚执行监督】 2017年,共批准逮捕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14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8 次,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03人,监督交付执行罪犯35 人,看守所连续32年无超期羁押。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2017年,共办理民事裁判监督案件7件,执行监督案件4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33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件,再审检察建议2件;协助办理二审监督案件5件,均被采纳。
【控告申诉检察】 2017年,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接待群众到访96件、96人,受理控告、举报、申诉、民事监督等各类线索80件,均按规定分流处理;共办理举报线索初核案件2件,对自侦部门不立案线索审查4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8件,息诉罢访率达到100%。
【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7年,继续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落实办案责任,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及上级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的制度规定,结合该院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办法》明确案件质量评查的原则、组织机构与职责、评查范围与方式、评查内容及标准、组织实施及结果应用等内容。全年共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自查5次,集中评查1次,通过评查发现和整改问题14个。在刑事案件办理、信访接待等司法办案活动中推行全程留痕制度,突出抓好过程跟踪、动态管控和源头防范, 确保司法办案严格规范开展。邀请友好检察院的业务骨干、警官、法官、律师、专家教授开展案件评查,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引入“标准化+”发展理念,探索实施基层检察业务规范化、服务标准化项目,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向标准化提升,被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基层检察院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
【检察信息化建设】 2017年,围绕建设“智慧型”检察院,创新打造集远程警务指挥、智能安防、楼宇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警务指挥中心。探索构建集大数据集成服务、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民生检察综合业务管理等系统于一体的信息技术中心, 与浪潮集团建立战略协作框架协议,自主研发全国基层检察院首个大数据集成服务系统,为检察决策提供数据信息支撑。完善“一站式”服务大厅、门户网站、掌上检察院公众版“三位一体”民生检察服务体系,自主研发“网上检察官”24小时为群众答疑释惑,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托“信息化+”搭建信访接待办理“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控申工作会议作经验交流。在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基础上,2017年10 月被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推进最高检察院智慧公诉试点工作,创新打造集远程讯问、远程庭审、语音识别等系统于一体的智能化司法办案中心,在全省、全国公诉工作会议作典型发言,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智慧检务”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肯定。
【派驻检察室建设】 各派驻检察室以群众满意为宗旨,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走进社区,宣传法律法规,倾听民声民意,加强法律监督,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推进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派驻检察室共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43 件,发现监督线索14件,先后6次受到辖区党委、政府表彰,确保了队伍的纯洁与稳定,完成了各项任务。2017年,各派驻检察室认真贯彻市检察院党组的工作部署,以“智慧检察”为引领,利用“互联网+”,打造“数字化”检察室。在2016年派驻圣城检察室检察长创新课题“互联网+社区检察”的基础上,结合“一室一品”检察室的创建和各自地域特点,在全市7处派驻检察室研发“互联网+检察监督平台”。“互联网+检察监督平台”,设电脑版和微信版两种,内含十二大模块,使群众更加了解检察室、监督检察室。方便群众参与,真正实现检察室贴近群众、开展法律监督、服务民生、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的目的,其中派驻洛城检察室重点打造“未检检察”品牌。立足区位实际,突出职能特色,加大对青少年犯罪预防和观护帮教力度。一是整合社会力量,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预防犯罪作用, 每周一或周五对在校中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受教育学生5000余人。二是开设网络法治课堂,建设青少年犯罪预防成果展厅。三是重新选聘一批“菜乡少年检察官”,在“六一”前夕开展“护航青春,送法进校园”法制宣讲活动,共赠送法治宣传册3000册和法律书签5000个。四是与团市委、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完善励志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送失学少年到励志学校上课;与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2017年潍坊市励志学校被山东省综治委评为“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示范项目,被推荐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评选。200余家单位和媒体记者先后到寿光市进行参观学习,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少年司法与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宋英辉,原国家司改办主任黄太云到励志学校视察后给予肯定和高度评价。
【检察队伍建设】 2017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建立党组领导、机关党委指导、支部主抓、党小组落实的党建工作机制,创新打造包含书吧在内的集忠诚教育、业务学习、廉政教育于一体的学习教育中心,每月组织党组中心组进行政治学习、检委会集中业务学习、党支部专题学习,组织瞻仰马保三故居、古田会议会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学思践悟、知行合一的能力, 被潍坊市委确定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司法办案、做人做事各环节,确保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请进名师与走进名校相结合,聘请黄太云、宋英辉等知名专家、教授担任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组织干警到浙江大学、厦门大学进行综合素能培训,全年组织参加上级岗位技能正规化培训55次,岗位练兵和考核评优活动14次,通过大赛锻炼和实战模拟,队伍专业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创作微电影《菜乡检察官》、寿光检察赋,开展寻标对标、寻找最美检察人员等活动,举行干警生日季度聚会、欢迎欢送仪式,提升干警精神境界,全年有34个集体和个人获上级表彰。